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

10.08.2015  15:42
  近日,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

  通知规定,省局负责公布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中地方承担的抽检任务的信息、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中由省本级和市州承担的抽检任务的信息、涉及外省(区、市)的信息、成品粮抽检信息;市州局负责公布市州抽检计划中抽检任务的信息。根据工作需要,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公布应由上级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公布应由上级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

  通知强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要按照依法科学、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要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岗位责任,严格审核、规范程序、细化要求,坚决避免因信息随意公布造成不良影响。

  省局已开通“食品抽检信息”专栏,将建立市州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省局网站转载公布的便捷方式。要求各地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并采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方式传播。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或者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的监督抽检信息,根据需要以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布。(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