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快递员假意借钱给女子 进屋后秒变“狼”

10.12.2015  16:39

  (原标题:爽快答应借钱给她的男子 进出租屋大门后“秒变狼”)

  阿兰(化名)试着向并不熟的李华(化名)借钱,对方满口答应,还让阿兰跟他去租房拿钱。但阿兰一进租房,才发现自己掉入了陷阱:被捆绑、猥亵、拍照威胁,一系列始料未及的危险接踵而至。

  昨日,记者从荷塘公安分局宋家桥派出所了解到,李华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拘,该案也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情:她跟着对方去租房拿钱,结果却被猥亵

  31岁的阿兰单身,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大约在去年下半年,她通过哥哥认识了李华,只知道李华在河西做快递员。在不多的几次接触里,李华说自己喜欢帮助人,所以朋友挺多,给阿兰留下了“本分而热心”的印象。

  今年11月下旬,阿兰因为手头紧到处找人借钱周转,能借的人都借了以后,还是有些缺口,她想到了李华。

  11月22日下午,阿兰把李华约出来,说想向他借3000元钱。李华答应了,还说租房里就有现金,阿兰可以跟他去拿。阿兰没想到李华这么爽快,一边跟李华去租房,一边还表示感谢。

  晚上6点多,阿兰到了李华的租房,之前笑呵呵的李华突然变了脸。警方介绍,据李华交代,阿兰一进屋,他一把锁住门,抓住阿兰的双手反剪在她身后,并用耳机线绑住其双手。阿兰挣扎着想叫喊,他用手捂住她的嘴,对她进行猥亵。李华称,出租房是他和女友一起租住的,由于担心女友随时会回来,他没有强行与阿兰发生关系。

  之后,李华掏出手机对阿兰拍照,并威胁说,这次先放过她,但他有了阿兰的裸照,如果不想照片被传到网上,阿兰以后就要和他发生并保持“关系”。

  12月4日,犹豫再三的阿兰最终向宋家桥派出所报了警。

  交代:他一开始就不打算借钱,见对方柔弱胆小就动歪念头

  宋家桥派出所所长廖颖丞介绍,12月4日下午接到报警后,民警于当天晚上11点多在李华的租房里将其抓获。

  廖颖丞说,41岁的李华是株洲本地人,曾因故意伤害罪及抢劫罪两次入狱,坐了约20年的牢,而这次作案,“距离他第二次出狱还不到一年。”

  办案民警介绍,据李华交代,他一开始就不打算借钱给阿兰,通过接触,他感觉阿兰柔弱胆小,就动起了歪念头。阿兰被猥亵后,曾在微信上主动联系他,要他把照片给自己,甚至花钱买也行。但他拒绝了,坚持要阿兰“按要求去做”。

  警方提醒:

  对于不熟的异性,广大女性朋友不要轻易提出借钱等请求,如果对方爽快答应,更要理性分析对方的意图。万一掉入陷阱,切忌与对方产生正面冲突,应该稳住对方,给自己争取求生机会,减少伤害。(株洲晚报记者 李军 通讯员 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