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偷倒垃圾车辆 “卫蓝战士”右腿被车轮碾压

14.04.2018  13:15

  红网时刻4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丽安)“我现在右腿看起来要比左腿细一些,肌肉萎缩了。”4月13日下午,身材偏瘦、半躺在床上的傅正义指着右腿说。傅正义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20多天前,在夜间巡查执法过程中,他和两名队员发现一辆违法偷倒建筑垃圾的农用车,执法过程被逃跑的农用车绊倒,右腿被车轮压过,导致右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目前,嫌疑人曹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逮捕。

  3月16日凌晨1时4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傅正义、陈意、周双巡查时发现,在黄兴大道与人民路交会处的领东汇小区东侧一处空地上,一辆农用车正在倾倒建筑垃圾。

  此处位置偏僻,常有运输车违规偷倒建筑垃圾。三人上前拦住该农用车,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他说等他把车斗放下来,我当时抓着车子的反光镜,没想到他直接一脚油门,我就被带倒了。”傅正义说,自己被绊倒后,车轮还从右腿上压过。

  陈意和周双立即上前查看伤势,并拨打120。此时,农用车已驶出空地准备逃离,赶来增援的执法车辆开始追逃。

  经医院诊断,傅正义右股骨中段骨折,手术后半个多月才回家疗养。

  执法人员一路追至人民路与马王堆路口,农用车不断兜转,执法人员只得放弃。执法人员记下了车牌,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民警在嫌疑人曹某住处蹲守一晚,曹某迫于压力自首。

  3月17日,因阻碍执行职务,嫌疑人曹某被长沙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3月23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曹某被长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5日,经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长沙县公安局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曹某执行逮捕。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曹某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