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信调研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科技”模式
8月16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刘志信前往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调研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科技”模式运行和升级情况。他充分肯定了模式运行两年多来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就进一步推广模式提出明确要求。
调研中,刘志信听取了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关于“制度+科技”模式在高速公路项目上运行和升级情况的介绍,观看了长沙路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演示。他指出, “制度+科技”模式是交通运输系统深刻汲取大要案教训,用创新手段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模式运行两年多来,在每个人头上悬了一把剑,在每个项目上安了一双监督的眼睛,在强化监督、加强管理、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对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权力运行、简化办事程序、进行绩效评估等方面也颇有成效,要坚定不移推广运用“制度+科技”廉政风险防控模式。
就如何进一步推广“制度+科技”模式,刘志信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推广“制度+科技”模式不能松懈。 目前,建设项目违纪违规情况时有发生,迫切希望“制度+科技”模式发挥更大预防作用。有一些项目公司执行这一管理模式还不尽人意,有各种各样的规避行为,如网下运行、网上上报等。9月中旬,要组织召开“制度+科技”模式情况交流会,推介好的做法,明确今后要求。 二是各级纪委要用好“制度+科技”模式。 目前,缺乏对“制度+科技”模式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研究,更缺乏追责,影响了模式作用的充分发挥。今后要把“制度+科技”模式用起来,特别是“云概念”引入后,要经常分析数据,总结正面典型,发现揭露问题,严格执纪问责。 三是引入“云概念”,增强软件功能。 “云概念”引入,使我们能进行大数据分析,满足更多需求。云平台要尽快建好并投入应用。 四是逐步在高速公路以外的交通项目上推广“制度+科技”模式。 “制度+科技”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这是湖南交通廉政建设的一块招牌、一个亮点、一个创新,各方面要积极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使亮点更亮。不仅要在高速公路项目上用好,还要在其他交通项目上逐步推广,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驻厅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