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促进依法信访展开

05.06.2018  09:31
  近日,省水利厅颁布了新修订的信访工作制度,标志着我厅信访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同时也体现了信访工作朝法制化方向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信访作为一项为民服务的群众工作,历来受到厅党组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厅积极贯彻落实《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湖南省信访责任追究办法》《湖南省水利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等制度、规定,在信访工作实践中,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导向,加大了依法信访的工作力度,有效地形成了信访工作服务于水利工作、服务于群众工作的新格局。
  这次修订《湖南省水利厅信访工作制度》,在原工作制度基础上增加完善了依法信访的内容,对逐级走访、责任追究、依法分类办理等内容作了增补。同时,针对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特点,结合我厅实际,对厅机关内部和厅直单位的信访工作标准提出新的要求。经合并、新增和替换后,《湖南省水利厅信访工作制度》条款由原六章二十四条修改为七章二十六条。
  修订后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省厅信访工作的法律责任和不予受理事项的范围,规范了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促进信访法治化和依法行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机关的正常信访秩序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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