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信用评价的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分的通知
05.09.2017 12:14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2017年水 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7]21号),为做好2017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请你局对申报本年度信用评价的市场主体在你市(州)的“市场行为”进行评分。并于2017年9月7日前将盖章的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分汇总表报送至省水利厅建管处(纸质和电子文件同时提交)。
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1。
附件:1、湖南省2017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方案
2、“市场行为”赋分表(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8类)
3、水利部关于做好2017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市场行为赋分工作的通知(建管监函[2017]79号)
湖南省水利厅
附件.zip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5.09.2017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