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众撑起最强“保护伞”——娄底市工伤保险管理处“稳增长 惠民生”侧记

05.01.2016  18:34

  12月24日,笔者从娄底市工伤保险管理处了解到,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907户,参保455283人,较“十一五”末增加170567人。2011年1月至2015年11月,全市共征收工伤保险费64964万元,超额完成历年来省、市下达的基金征缴任务。随着扩面征缴工作的推进,该市工伤保险基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1年1月至2015年11月,全市共支付工伤待遇73952万元,年均增长率达21.58%。

  而“十二五”期间所取得的可喜成绩,是该市工伤保险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为中心,以扩面征缴、加强监管为重点,以完善制度、规范服务为手段,努力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健全政策体系,着力化解基金风险,切实保障了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分不开的。

  扩面征缴,让务工人员“劳有所安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下行和娄底市“四期叠加”的双重影响,全市企业效益下滑,加之一些企业因民间融资原因而资金链断裂,企业经营难以为继,导致部分企业欠缴工伤保险费。

  基金扩面征缴任务十分艰巨,但各级工伤保险部门迎难而上,始终将扩面征缴作为中心任务来抓,创新工作举措,打造工作亮点,强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年初及时将省里下达的扩面任务合理分解,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调度、通报、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冷水江市扩面征缴从局领导到股室层层分解任务,按月通报完成情况,年终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加大稽核工作力度。各级工伤保险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采取重点稽核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等措施,确保及时足额收缴。突出绩效考核抓手作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把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有力促进了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双峰县政府将工伤保险扩面纳入为民办实事和三个文明考核重要内容,年初即将工伤保险扩面任务下达到各乡镇(办事处)。突出扩面重点。积极推进建筑工程项目、煤矿企业等高危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让高危企业务工人员“劳有所安”。

  保障基金,提高工伤保障能力

  娄底市高危行业多,工伤事故频发,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难以平衡。为缓解基金压力,一方面,市领导率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多次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专题汇报,争取省级调剂金。另一方面,各级工伤保险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工伤职工合法待遇及时足额发放。2015年全市共为3384名工伤(亡)职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17755万元。同时建立工伤待遇定期调整机制,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待遇调整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五年来,该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平均增加872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平均增加349元。

  与此同时,严控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逐步建立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和工伤医疗费用总额控制下按人次住院费用包干的办法,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开展“科室包干查房”专项行动,完善定点协议机构动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工伤医疗费用;改革工伤待遇资金结算方式,将部分工伤待遇项目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确保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强化工伤保险基金监管,建立基金安全责任制,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加大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现象,确保基金绝对安全。

  狠抓源头,工伤预防成效显著

  积极稳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2015年,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通知》,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费率浮动机制,对工伤事故多发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的参保单位,通过运用费率浮动杠杆、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约束企业狠抓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每年组织开展多次宣传咨询活动,充分运用媒体宣传,在娄底日报开辟《工伤保险》专栏、娄底电视台综合频道开设《工伤保险政策》专栏,定期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指南、工作动态等,在局网站定期发布工伤保险信息等,扩大工伤保险影响力;与财政、卫生、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对重点行业和产业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培训、职业病健康检查等活动,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2015年11月,娄底市工伤保险管理处在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举办企业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培训班,增强了职工自我保护和自我救助能力;积极参与工伤预防试点,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逐步实施先康复后评残工作机制和工伤康复终结机制。

  健全机制,严把工伤认定关口

  在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过程中,娄底市出台并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了全市工伤保险工作机制。2011年,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煤矿企业工伤保险费标准的通知》,按产煤每吨10元的标准缴费工伤保险费。同年,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全面调整全市工伤保险费率。2013年,娄底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印发<娄底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做出进一步规范。2013年,市人社局联合市安监局、市煤安局和市卫生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待遇支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到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待遇支付全市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工作流程。

  坚持公平公正,严把工伤认定关口。加强工伤事故调查,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完善调查登记制度,提高工伤事故调查质量。2015年,全市工伤事故调查1866次,事故调查率为70.9%,重大工伤事故、工亡事故、上下班交通事故等工伤事故调查率达100%。娄星区实行工伤调查24小时值班制度,并印制专门的《报案联系卡》,要求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工作人员24小时待命,调查率达100%。依法做出工伤认定。建立和完善工伤认定会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工伤认定关口,市、县(市、区)两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申请认定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严格把握好工伤认定标准和程序,提高了工伤认定准确率。至2015年1-10月,全市申报工伤认定2800起(含省属用人单位),其中:认定为工伤2751人,不认定为工伤44人,不予受理的5起。认真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与评审工作。2015年,全市共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和评审5次,参加鉴定人数为1707人。所有鉴定严格依照《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和《娄底市劳动能力鉴定操作暂行办法》操作。在劳动能力鉴定和评审时,邀请市纪委和市人社局纪检部门及市总工会人员到现场监督,由局纪检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专家承担鉴定和评审工作,确保劳动能力鉴定公开、公正、公平。此外,推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经办的老工伤人员统筹管理体制,积极做好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和待遇工作。

  加强服务,“人社人为人民”受点赞

  “近年来,娄底市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深入贯彻“人社人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践行群众路线,开展优质服务,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娄底市工伤保险管理处主任吴月松说。

  开展业务经办标准化建设,依法行政。按照人社部要求,规范和统一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推出各项精细化服务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考核制度,推进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按规矩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持工伤保险干部的廉洁、高效。市工伤保险处及部分县(市、区)经办机构将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全部对外公开、及时告知。市人社局网站主动公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服务。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准则,深入开展“窗口改进作风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落实专岗专责,促进档案管理科学化。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落实。始终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始终把群众冷暖忧乐放在心头,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轮岗机制、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积极性,营造了良性竞争的氛围,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受到了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