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

24.03.2016  11:58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17年底,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压减到国家要求的控制目标以内;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烟花爆竹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0.06以内,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

意见》提出,浏阳市、醴陵市、宜章县、临澧县、宁乡县、永兴县、祁阳县、攸县、临湘市等烟花爆竹生产重点县市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其他县市区要综合运用政策和法律手段,依法依规引导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2017年底以前自愿有序退出,或向烟花爆竹生产重点县市转移。

意见》要求,安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许可严格把关。"十三五"期间,除省级批准的重大技术和装备革新试点、示范及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外,新建、搬迁、整体改建烟花爆竹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安监、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工商、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精心制订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坚持"四不两直",通过集中执法、重点执法、定期执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出口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

意见》强调,要建立烟花爆竹通用机械研发协调机制,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自主研发烟花爆竹新机械。经信、安监等部门要定期发布成熟烟花爆竹机械设备的推广目录,对纳入目录的机械化成套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政府补贴,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烟花爆竹购买、销售登记制度,加快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所有烟花爆竹产品以及重要危险性原材料流向的信息化监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意见》强调,省财政厅要会同省安监局研究制定全省烟花爆竹退出转型奖励办法,合理划分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安排奖励资金,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退出转型工作的县市区给予奖励。省本级相关专项资金,对提高安全性设备研发、环保型产品研发、自动化设备研发及推广予以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通报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督查督办,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严格问责,由此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烟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