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办税春风暖 助力发展新常态

28.04.2015  13:12

 

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永安(左一)在浏阳颐和隆烟花公司调研。



省国税局召开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税企座谈会。

                                      王珊 李重臣 彭爱民 余锦钟

      近日,长沙国税携手建行湖南分行搭建“税诚贷”银税服务平台。“税诚贷”以“纳税信用”换“银行信用”,可向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中小企业提供最高3000万元的额度授信,解决小企业客户“短、频、快”的融资需求。这是湖南国税部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地方发展的一个缩影。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前期刺激政策消化“三期叠加”的新阶段。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为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发展,湖南国税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深化税务改革,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服务,让改革春风、便税暖风化为发展东风,为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服务升级 便民春风暖人心

      4月,走进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扑面而来的是满满春意。
      电子显示屏上,“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八个大字彰显着国税人的精气神;大厅里,六大功能服务区(办税服务区、纳税咨询区、取表填单区、公示公告区、休息等候区、自助办税区)设置合理、考虑周全,满足着纳税人的各种需求;办税窗口前,统一着装的办税员耐心接待每一位办事者。只要资料齐全的人,几分钟就能“解决问题”。
      “现在办税方便、快捷。比起以前东跑西问,感觉一切更顺了。”正在办税的王女士告诉我们。
      王女士的满意,也是很多纳税人对国税服务“新风”的满意。
      去年以来,为更好服务地方经济新常态,湖南国税全面推进“两大服务升级版”,一项是纳税服务规范1.0版升级到2.0版,一项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升级版,出台《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提速减负 便税服务”十项措施》,从制度、文化、标准等多方面入手,优化办税服务。
      他们在制度流程上做文章,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制定并推行全员首问责任制;全面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化,对税务登记、认定管理、税收优惠等5类具体办税业务的设定依据、审批权限、办税时限和服务流程,对65个服务事项压缩62%的环节,让纳税人便捷缴税。 
      在文化理念上做文章,启动以“换位思考”、“换位体验”、“换岗感受”、“换行变形”为内容的“四换行动”。开展“假如我是纳税人”大讨论,让税务人员和企业办税员之间进行位置互换,安排领导干部到大厅办理涉税业务、到企业劳动,选派大厅工作人员到银行、移动公司等窗口服务单位观摩学习……通过“四换”,让国税人切实转变理念,在服务中做到“想对方所想,急对方所急”。 
      在办税标准上做文章,以“星级办税服务厅”评定工作为契机,从办税环境、行为规范、服务规范、服务评价四个方面52项指标对全省办税服务厅进行服务升级,全面提高办税服务厅的办税质效。同时,编写《国税办税服务业务指南》,开展业务考试,做到“规定动作”人人掌握,实现窗口办税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和办税服务工作的“大提速”。
      系列举措吹起了便税春风,温暖着纳税人的心田。去年,在国税总局行风作风评议中,纳税人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满意度排名跻身全国十强,较上年提升7个名次。

      简政放权 改革春风唤活力

      党的十八大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对税务部门而言,简政放权,首先要解决好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多、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等问题。
      “必须下决心把不该管的放给市场、交给社会、还给基层,以减法换乘法,激发市场主体创业活力。”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永安说。
      去年,省国税局多管齐下。一方面,做好规定动作,按照税务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全省国税系统适用的69项目审批事项(包括7项行政许可,62项非许可审批),要求对清单以外的管理事项一律不得进行行政审批。在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后,又取消了小微企业所得税、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减免税审批2项审批事项,全省国税系统适用的行政审批事项减至67项。
      另一方面,编排好自选动作,精简审批环节,创新服务方式。
      省国税局对涉税业务进行了再次梳理。目前,前台即办事项达到130个,占总依申请事项的73%;对76个服务事项缩减56%的办理时限。
      扩大综合性服务窗口设置和自助办税设备应用范围,将除了减免税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之外的61项业务全部实行前置办理,提供“前台受理、内部流转、后台审核、一窗出件”的“一站式”服务;
      全面落实22项免填单服务,清理、精简549件份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的表证单书,并推行“网络预填单”服务,有效减轻纳税人表证单书填写负担;
      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推行网上办税和自助办税“申报、缴纳、开票、 查询”的“一条龙服务”。目前全省注册用户达23.8万户,占全省正常纳税户数 73%。2015年1季度,网上申报52.8 万户次,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187.5万笔,网上抄报税18.1万户次。 
      在各市州,国税部门为纳税人“减负”各出“妙招”:永州、郴州、长沙等地试点“三证合一”业务;长沙、株洲、湘潭、益阳等4个市州19个县区局试点“同城通办”业务;常德、永州、娄底、怀化推行国地税窗口共驻政务大厅,进一步扩大邮政代开普通发票网点,使纳税人可自由就近办理纳税申报、发票报税等20多项涉税业务;永州、岳阳率先建立“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实现“掌上办税”;长沙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和浏阳市的外贸企业,可在所在地办理出口退税免税业务……
      省国税局认真研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大背景下税收管理面临的新情况,立足部门实际,构建“制度+科技”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努力做到“该放的放,该管的管,放而不乱,管而有序”,真正释放了市场活力,又规范了税收管理秩序。
      通过大改革、小创新,湖南国税真正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唤醒了“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的活力。

      规范执法 法治春风优环境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中国梦”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税务“管理者”和“裁判员”,国税部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法治”为准绳,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打造“法治税务”、“阳光税务”。
      直面“任务治税”这一影响依法行政的突出问题,省国税局提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党委政府对税收任务层层加码、要求收取“过头税”等现象。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明确指示“宁可压缩支出也决不收过头税”,省政府对财税收入组织情况开展专门审计,依法行政外部环境得到改善。
      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行政裁量、重复检查等问题,国税局出台《湖南省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细化了包括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纳税担保在内的七大类48项处罚事项。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全省国税系统共发布税收执法典型案例近40个。推行上下级稽查部门联合办案和城区归口稽查,统一税收执法尺度。
      为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全省国税系统实行了进户审批制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户执法。同时,对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多只开展一次纳税遵从状况的综合核查(举报、协查、转办、交办等特殊情形除外)。自实施以来,全省国税系统共取消进户执法项目29项,与同期相比减少进户执法次数1.2万户次。
      而在省国税局年度工作报告中,更多的数据彰显出国税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所作的努力:
      ——全面宣传辅导税法政策,去年全省纳税人学校办班632期,培训7.3万人次,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答纳税人咨询问题13万个,编写发放税法宣传资料近80万份;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10余项制度,开辟省局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国税版块等近10种信息公开渠道;
      ——创新推行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重案审理,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评查执法案卷100余件;
      ——强化权力监督,通过执法督察提出执法督察建议311条,完善规章制度33项,追究执法责任431人次;通过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追究执法人员1408人次,经济惩戒655人次……
      法治春风,吹来的是风清气正。目前,我省国税系统连续10届20年保持全省文明行业殊荣,在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每年均获“优秀”。全省国税系统有45个单位荣获“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数量居全省前列。

      支持发展 政策春风助远航

      2014年,是国务院实行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支持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红利”之年。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如何处理好完成财税任务和落实税收政策之间的关系,考验着税务人的智慧和境界。
      “越是收入压力大,越要落实好优惠政策”——湖南国税以落实营改增试点和各项税收优惠为重点,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营改增是近年来税务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全省国税系统集中力量,顺利实施铁路运输业和邮政电信业营改增扩围试点,试点纳税人达7.2万户,营改增增值税完成71.5亿元。通过营改增试点,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持平或不同程度下降,共减免53.2亿元。营改增促进了各类企业的发展升级,我省纳税人设备和技术更新的意愿明显增强,受益于营改增新增加固定资产抵扣税额19.12亿元。
      小微企业是减税助发展的重点对象。湖南国税积极主动做好宣传辅导,简化办税程序,规范管理流程,加强实时监控和提醒,切实将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征、免收发票工本费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据统计,2014年湖南省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23639户,户数是2008年的4倍,减免所得税金额为7789.6万元,实际受惠面达100%。2014年1月-2015年2月,全省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从46.60万户增加到54.2万户,已占全部65.7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的82.45%,月免征增值税额近1亿元。其中,个体双定户起征点以下44.5万户,免征面达93.3%。
      通过国税部门不懈努力,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同涓涓细流不断沁入千家万户纳税人,享受到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呈加速度大幅增加,给数十万户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实际上就是惠及了数以百万计的人民群众。小微企业创业成本降低,创业创新动力更强。2014年湖南省国税部门新登记纳税人达12.97万户。据湖南省统计局数据,2014年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254.32万户、注册资本27252.69亿元,分别增长14.2%和34.8%,其中新登记公司制企业增长88.2%;全省新增城镇就业82.68万人,同比多增加2.59万人。这些数据直接或者间接地反映出,随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惠及面不断扩大,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明显减轻,税收优惠政策的杠杆作用逐步显现,对大众创业和扩大就业的支持也初见成效。
      “落实政策,湖南国税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发展的战略部署,用好杠杆力量,撬动经济发展。”丁永安一语中的。
      为推动湖南两型社会建设,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为68户企业的综合利用资源产品减计所得税收入4.3亿元;为78户企业的2.2亿元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为42户购置节能环保设备的企业抵免所得税额0.2亿元;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退增值税9.5亿元;为森林工业综合利用退增值税8.8亿元;
      为促进全省开放性经济发展,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为外贸出口企业累计办理退税93亿元,同比增长18%;
      为支持“创新湖南”建设,推动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大众创新、大众创业”,全年共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残疾人就业、再就业扶持以及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等政策减免各项税收超过175亿元……
      数字是枯燥的,但是数字却说明了国税人对支持发展的一份坚定。
      因为这份坚定,小微企业、环保产业、弱势群体等有了更多发展的“资本”和后劲;因为这份坚定,湖南以及7000万湖南儿女更拥有了转型发展、未来圆梦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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