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典型】湘南监狱的几个小故事

24.10.2014  01:20

湘南监狱成功创建了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服刑人员正在学习相关技能。

湘南监狱的接见中心,家属能详细了解相关信息。

管理人性化:服刑人员在监狱医院治病

  红网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包一呼 衡阳报道
  
  “没想到这里的执法透明度很高,各项监管制度十分规范,监狱的硬件条件也这么好,比我们想象中要好的多。”10月15日,来自邵阳的李某驱车数小时,来到位于衡阳耒阳市的湘南监狱,探望刚来这里服刑的哥哥。
  
  在湘南监狱的接见中心,李某看到醒目位置摆放狱务公开电子触摸屏,有关减刑、假释的相关法律法规、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日常考核情况等信息在公开栏进行公开,为大家解监狱执法状况提供了便利。
  
  “依法治监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现代化文明监狱发展的需要。”湘南监狱监狱长卜江清表示,近年来,该狱紧抓布局调整契机,大力实施“一年强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大跨越”和“争当全省排头兵,跻身全国第一流”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狱、科学建狱、文化兴狱、素质强狱”四大战略,积极建设“平安、绿色、富强、和谐”新湘南,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0年以来,湘南监狱监管秩序持续稳定,改造质量显著提升,文明执法明显加强,无一违规办案和严重违纪情形,先后荣获全国监狱基层基础建设年先进单位、全国教育质量年活动突出单位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先进单位、全省监狱系统红旗单位等殊荣,成功创建了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近日,红网记者在湘南监狱相关监区、接见中心、医院等地深入采访,了解到几个“依法治监”的小故事。
  
   教育转化危顽罪犯
  
  罪犯朱某,现年34岁,怀化市辰溪县人。该犯于2013年因犯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于2013年9月30日被送至湘南监狱二监区服刑改造。
  
  朱某入监之初,因刑期较长,对社会极端仇视,导致对改造生活没有一点信心,得过且过。2013年10月底至11月初,曾放话要做出放火焚烧车间、伤害干部身体或杀害同犯的恶性事件。后被分监区的警察及时掌握情况,逐级向上汇报,通过侦察成功遏制了一起恶性事故的发生。
  
  此事件中,监狱对朱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通过政策攻心,掌握该犯实施犯罪的一些想法之后,对其果断地采取了禁闭的隔离措施;极端危险消除后,将该犯转为严管。在此期间,监狱经常性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充分发挥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等转化教育手段的作用;分监区警察找了有关法制、励志、感化等方面的书籍给该犯阅读,转变其人生观,净化其灵魂;监区主动联系其亲人,让其在严管期间与妈妈会见,并参与了监区组织的亲情帮教活动,用各种方式对其进行感化。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朱某有时表现有些反复,但基本还是比较稳定,多次忏悔并写下书面保证,随后,监狱对其解除了严管。目前,朱某正常地投入到改造中,能参加生产劳动,并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能积极地参加各种教育改造活动,没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一本日记避免了一起涉诉事件
  
  罪犯黄某,1969年4月生,湖南益阳市桃江人,因抢劫罪于2009年被判为无期徒刑,2012年减为有期徒刑20年,2013年6月27日从广东韶关监狱调入湘南监狱二监区服刑。
  
  黄某分配到二监区以后,按照监狱规定,监区警察作了首次谈话,了解到该犯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刑期长,对改造前途感到渺茫。掌握此情况后,监区积极与监狱医院取得联系,对该犯检查身体,建立病例档案,并告之了家属。同时,根据该犯的身体状况,监狱安排了合适的劳动岗位;加强对该犯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照顾,每天用药时间、用药种类、用药剂量如实登记在册,积极鼓励其与家属沟通,告知病情,争取帮助。由于警察的细心和公正文明执法,帮助黄某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黄某将这些真实情况和心理活动如实地写进了日记。
  
  2013年7月27日,该犯因心脏病突发去世,监狱在规定的时间里告之了家属。家属来狱之后,半信半疑地听取了监狱的情况介绍,提出了一些疑问。在清理该犯遗物时,其家属发现了一本日记,当看到:“自从广东监狱调到湘南监狱以来,警察对我都特别的好,这里的管理很人性化,能充分满足我们的合理诉求,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的记载时,其家属感觉到了亲人在这里的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因此,家属消除了对监狱机关的疑虑。整个善后处理工作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家属也没有出现蛮不讲理的情况,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并赢得了罪犯家属的理解和好评。
  
   开展“助学行动
  
  罪犯张某,39岁,耒阳市泗门洲镇人,盗窃罪,原判有期徒刑12年,刑期起止为2008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6日。
  
  张某在服刑期间,由于刑期长,觉得因为自己的犯罪给家人带来了灾难,内心十分愧疚,加上身体不好,思想极不稳定,甚至有自杀倾向。监区民警发现了张某的异常后,多次找其谈话了解情况,得知张某的担心,特别是因家中有5名子女,全家仅靠妻子每个月不足2000元的收入维持,13岁的女儿小丽即将面临辍学的困境等情况,监区民警耐心对其开展个别教育,定期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并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活动,将其纳入了帮扶对象。8月7日,该狱监狱长卜江清带队到张某的家中走访慰问,为小丽等送来了帮扶款和新书包,并带来了爸爸在监狱拍摄的视频。
  
  为了不让张某子女面临辍学,在征得张某及其家人的同意后,监狱向省监狱管理局报告,争取了到常德市抚育中心学习的名额。8月15日当天,由湘南监狱副监狱长护送小丽母女前往常德阳光抚育中心体检,并顺利通过。目前,小丽正在阳光抚育中心学习,其学习生活、衣食住行等费用均不需要家庭负担。
  
  对小丽家的帮助只是湘南监狱帮扶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来,该狱将工作延伸到服刑人员家属,先后帮扶特别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庭150户,还开展了“助学行动”,出资对高考考取本科以上的6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爱心救助。
  
   一份“迟到”的减刑裁定
  
  2014年5月29日,湘南监狱五监区服刑人员伍某(1988年生,故意杀人罪,原判10年,2005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从该狱刑罚执行科谢文斌科长手里接过减刑裁定书后,不住地向在场的监狱干警鞠躬致谢,脸上写满了惊喜、激动和感动。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在今年的第一批减刑中,符合减刑条件的伍某获得减刑资格,可就在4月19日衡阳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减刑大会这一天,湘南监狱突然接到一份“伍某与狱外人员勾结作案,有涉毒的嫌疑”的举报材料,该狱立即将此事向上堡检察院和衡阳中级人民法院予以了通报。衡阳中级人民法院暂停了对伍某的减刑宣判。参加减刑大会的伍某带着失望、惆怅和非常郁闷的心情空手而归。
  
  监狱领导高度重视此事,一方面积极与衡阳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并与该院达成“待查清事实真相之后,再对伍某的减刑案件作出结论”的共识;另一方面,与上堡检察院共同行动,对举报线索进行深入调查。通过深入的监内侦查,并到伍某的家乡争取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调查,并未发现伍某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信里的内容不存在。于是湘南监狱与上堡检察院一道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了衡阳中级人民法院。5月29日衡阳中级人民法院很快做出了对伍某予以减刑的审判结果,并委托湘南监狱和上堡检察院将减刑裁定书下达给了伍某。
  
  “本以为这次减刑‘泡汤’了,没想到监狱这么快就把事实真相查清了,真不知怎么感谢他们……”伍某经常对他的同犯们这们的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