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环保局依法对两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查封

03.02.2015  18:59

龙凤纸厂纸机生产线配电供电设施查封  

县城汤家沟附近塑料颗粒加工作坊造粒机查封

  红网龙山站2月3日讯(通讯员 向碧生)2月2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对龙山县两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查封,打响了龙山县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严厉执法的第一枪。
  
  根据群众举报,县城汤家沟水库附近一塑料颗粒加工作坊生产过程中,烟尘污染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加工作坊下达了《龙山县环保局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对其配电供电箱和主要生产设备造粒机张贴封条。同时,在调查取证基础上,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还对未严格落实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法排污的龙凤纸厂下达《龙山县环保局查封、扣押决定书》,造纸生产线配电供电箱予以依法查封。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被广泛解读为“史上最严”,尤其是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明确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
  
  “相比旧法,新法实施后,环境执法的震慑力更强,执法效果也不再因缺乏强制手段而打折扣。”现场参与的环境监察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适应执法新常态,铁拳治污,为“四个龙山”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