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研究班开班

16.06.2016  11:45

  为深入推进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交流各地贯彻落实情况,探讨供销合作社如何深化综合改革,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6月13日,受中组部委托,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举办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研究班”在北京开班。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四处处长卫文秀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总社人事部副巡视员罗忠民主持。

  李春生在开班仪式上表示,本次专题研究班是受中央组织部的委托举办,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对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决定》的贯彻落实,交流各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经验,并对如何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行探讨。各地政府的有关领导来参加本次专题研究班的学习,共同研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不仅体现了各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大力支持。

  李春生从《决定》起草的背景、总体框架和重要内容、文件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和重要举措以及文件下发后全系统各地贯彻落实的情况等4个方面逐一向学员进行了介绍。他强调,供销合作社成立60多年来,在计划经济时期一直是国家宏观调控、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改革开放后,供销合作社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对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问题逐步进行梳理、调整、完善。经过30多年的发展,供销合作社已经进入到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深刻变化,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同时,随着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服务农民,迫切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供销合作社长期以来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

  李春生向学员深刻剖析了关于供销合作社的定位、基层社的改革、构建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以及供销合作社的特定法律地位等改革中面临的问题。他强调,供销合作社不论怎样改革,都要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本质属性不动摇。在供销合作社不断深化综合改革的进程中,的确会面临很多困难,要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群众的桥梁纽带,还需要继续努力,也需要得到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他还介绍了《决定》下发后各地落实情况,总社不仅将文件分解为44项任务、12项重点改革事项,还两次组织赴各省进行宣讲、落实推进,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出主意、想办法。各地党委政府对于《决定》也非常重视,截至目前,26个省都已经出台了配套文件。32个省、市、区上报的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都已经上报中央农办,审批后各地都在有条不紊抓紧落实。河北、山东、浙江、广东4个试点省改革如火如荼,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各省在各地、市、县也在搞改革试点,改革经验也正在向全国推广。

  最后,李春生谈到加强政府支持、不断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时,提出各地党委政府可以积极想办法,对于当地供销合作社可以设置不同的考核标准,鼓励供销合作社坚持市场化发展道路,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注入新活力。

  来自全国44个县(市、区、旗)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据悉,本次专题研究班是自2013年以来,总社受中组部委托举办的第4期专题研究班。为期5天的学习中,研讨班学员将围绕农村电商、农村金融、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与县域发展等专题进行学习,还将就如何通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县域经济发展中应如何发挥供销合作社的重要作用等议题展开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