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6000余居民受益大病保险

03.12.2015  10:22

    “多亏有了大病医保,我家才没有倾家荡产。”11月12日,家住桂阳县樟市镇龟上村的刘紫涵顺利领到了大病保险补偿金15.14万元的,满脸高兴地告诉记者。 

  今年7月12日,刘紫涵在家不慎烧伤,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80多天,花去治疗费用40.19万元,按照政策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3万元后,又获得了大病补偿金,她也成为桂阳县目前获大病保险赔付金额最高的患者。 

  桂阳县自2013年7月起,在全省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试点工作,凡是参加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不用另外交费,都可同步享受大病保险。目前该县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人数达74778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4.97%;其中新农合702418人、城镇居民45370人。截至10月31日,该县已为6506位大病患者办理了赔付手续,占参保人数的8.7‰,赔付金额达2895万元,有效解决了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