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伪造存单被判刑 母亲缴罚金存单也系伪造

03.09.2016  16:03

原标题:儿子伪造存单被判刑 母亲缴罚金存单也系伪造

    扬子晚报网9月2日讯(记者 郭小川 通讯员 金永南)南通市通州区一名90后小伙施某,因因伪造存单,被通州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就在其母亲为缴纳罚金,从家中拿出一张存单去银行取款时,竟发现这张存单也是假的,而造假者也是儿子施某。日前,施某因漏罪重新被押上审判席,再次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处罚金2万元。

  施某是一名90后,初中毕业后无正当职业,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由于无经济来源,施某想到家中有父母的存款。2014年10月20日,施某偷偷将家中一张未到期的5万元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存单提前兑付取款,并用于赌博等挥霍。后害怕被父母发现,便请人伪造了一张同样内容的假存单放回家中原处。2015年2月22日下午,毫不知情的施某母亲拿着假存单到银行转存时,被银行发现而案发。当天,施某主动到通州区公安局投案。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施某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当年10月13日,通州区法院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10月14日,就在施某母亲为缴纳罚金,从家中取出一张建设银行的6万元存单去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经鉴别,发现该存单也是假的!原来,2015年2月11日、13日,施某因手头拮据,分别将家中未到期的两张6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存单进行提前兑付,所得钱财同样用于挥霍。随后,也用同样手段伪造了假存单放回家中。而他随后因伪造5万元假存单案发后,为减轻罪责,故意隐瞒了伪造6万元存单的事实。通州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再次判决被告人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