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网友”落传销陷阱 强制消费12万元

23.02.2016  10:05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2月23日讯(记者 熊毅 通讯员 邱雨佳)网上“佳人”有约,市民刘先生欣然而至,不料却落入传销陷阱,被强制购买了12万余元的传销“产品”。记者近日从长沙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判决一起非法拘禁案,限制刘先生人身自由并强迫其购买“产品”的传销头目曹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5岁的刘先生居住在星沙。2012年11月初,他在网上认识了两名女网友陈某和谢某,经过一段时间交流,大家很快熟悉起来。11月10日晚8时许,陈某和谢某在与刘先生聊天时,提出约他见面。见“佳人”相邀,刘先生没有拒绝,从家中来到长沙县星沙街道星城社区某出租房内,不想等待他的却是曹某和其他几个男子(均已另案处理)。原来,女子陈某和谢某都是传销组织成员,受头目曹某指使,专门在网上诱骗他人。

  进入出租房后,刘先生即被几个男子控制,不仅身上的手机被搜走,还被反锁在有专人看守的房间内。期间,有两名男子不停地对其“洗脑”,劝他加入传销组织。

  经过几天“洗脑”无果后,曹某等人对刘先生采取了威胁、殴打等行为,逼他交出银行卡和信用卡并说出密码,用刷卡的方式购买了2800元一套的“产品”43套,总共刷掉现金及透支信用卡12万余元。11月15日22时许,曹某让刘先生离开出租房回家。至此,刘先生已被限制人身自由120余小时。

  2015年底,已被网上通缉的曹某在广州火车站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以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曹某组织并实施拘禁行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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