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建立网络传销组织被查 潜逃国外三年被劝返

04.12.2015  11:12

  (原标题:潜逃国外三年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被劝返)

  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通过益阳沅江警方扎实有效的侦查、布控、劝返工作,12月2日,潜逃国外三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江某某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

  2012 年初,沅江警方接到受害人报警后侦查查明,安徽籍犯罪嫌疑人江某某自2010年以来,网罗李某某、张某、周某某、陈某某等人建立多个传销网络组织。该组织以红利或原始股为诱饵,以“资本运作拉人头”的传销模式组织传销犯罪,通过大量发展下线,谋取非法暴利。其成员主要来自安徽、江苏、浙江、上海、河南、陕西等地,参与传销人员3500多人,分布在全国14个省、直辖市,涉案资金1.5亿多元,江某等人共非法获利1.07亿元。案发后,江某某潜逃国外。

  2013 年9月17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对江某某批准逮捕。沅江警方高度重视对潜逃国外的江某某的缉捕工作,在益阳市公安局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经反复侦查摸排,最终确认江某某栖身之地。2014年、2015年,沅江警方多次到江某某原籍地,通过其家属做劝返工作。慑于法律威严,江某某最终主动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益阳新闻网 通讯员 康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