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会计中级职称报考工作年限计算 长沙中级会计师培训

08.04.2016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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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中级职称报考工作年限问题

注意事项(关于工作年限)

1.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专科、本科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报考当年年底);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2.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考试截止日,此类新报名考生需在9月12日(含)前取得相关学历)。
 

3.具体情形按如下规定执行:
(1)报考人员持有学历均为全日制学历。取得全日制学历在前、会计从业资格在后的,应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在前、全日制学历(在职人员取得全日制硕士除外)在后的,应自取得学历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2)报考人员持有学历既有全日制学历,也有非全日制学历的,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应追溯到其最高全日制学历(在职人员取得全日制硕士除外)及会计从业资格取得时间,且不含其全日制专科、本科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举例如下:
①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在前、会计从业资格在中、非全日制学历在后的,应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在前、最高全日制学历在中、非全日制学历在后的,应自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③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在职人员取得全日制硕士除外)在前、非全日制学历在中、会计从业资格在后的,应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考生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自愿报考、诚信参考,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条件后方能报名参考,并在承诺栏内签署相应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作虚假承诺以及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集中资格审查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其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其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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