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率队对我市部分企业环境统计数据进行现场核查

14.06.2017  00:31

根据环保部对2016年度环境统计数据第一次审核的反馈意见和要求,近日,省环保厅监测处刘芳率队对我市18家市管企业填报的环境统计数据进行了现场核查,市环保局监测科和市环境监测站相关人员参与核查。

按照环保部的要求,2016年列入环境统计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环境统计技术要求开展数据填报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重点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2015年和2016年环境统计中,COD排放量≥25吨、氨氮排放量≥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0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00吨、烟粉尘排放量≥100吨的工业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参与现场核查的企业均积极配合省环保厅专家组的核查,严格按照环保部2016年环境统计数据审核整改方案的要求准备好了相关材料,现已全部通过专家组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