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信息有新要求:“五证合一”

25.11.2016  23:34

企业年报信息有新要求:“五证合一

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华声在线11月24日讯(湖南日报记者 奉永成) 企业上报年度报告在即。今天,省工商局提醒广大企业,在上报2016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信息时,要记得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企业在上报2016年度年度报告时,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事项的基础上,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处长吴海广介绍,从今年9月20日起,我省在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同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其中,社保事项包括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统计事项包括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报告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网上上报年度报告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企业上报年度报告的时间,企业逾期不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信息不真实的,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在招投标、申请列入政府信用担保管理体系、财政扶持、发票供应、银行贷款、海关报关等事项中受到限制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