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包车接送,得选有资质的

08.08.2016  16:11

  


 8月5日,长沙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一台无运输资质的企业班车。 盛磊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8月8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袁金红)其他单位淘汰的下线车、挂靠租赁公司的私人车辆,坐这样的车上下班,想想都不安全。8月5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四分局联合交警长龙中队、长龙街道安监中心等部门,对星沙产业基地部分企业接送员工的班车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车辆26台,5台车辆涉嫌无证运输被查扣。

  当天早上7时许,执法人员在开元东路设卡盘查,一辆牌照为湘A05069的大巴被拦停。经检查,驾驶员现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据驾驶员交代,星沙产业基地一企业与其所属公司签订了运输协议,但公司车辆不够,于是聘请了一些私人大巴来从事企业员工上下班接送业务,而这些私人大巴多是购买的其他单位淘汰的下线车。和该车情况类似的还有牌照为湘A33691、湘B37731、湘A53495的大巴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个共性问题,就是一些企业租赁的运输车辆属于私人车辆,挂靠在有经营许可的运输公司下面,有的为节省成本,未办理相关手续,便开展旅客运输业务;有的则是将有资质的车辆和无资质的车辆混合运输,企图蒙混过关。

  该负责人介绍,这类无证运输车辆未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车况是否良好、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是否为为旅客购买责任险、驾驶员是否经过严格培训等均不能确定,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下一步,该局在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行动的同时,还将约谈本地7家道路运输公司,从源头规范道路运输。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