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住院费自负部分报销30%

24.10.2014  11:34

  近日,常宁市人社局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期间的住院费原始单据、凭证逐一进行了核实、测算,由该市财政拨付专款,对其住院费自负部分按30%比例予以报销。

  为避免遗漏对象,工作人员辗转数次,取得了一直无法联系上的企业军转干部黄老的联系方式。据悉,现年85岁的黄老退役前为排级干部,1950年7月入伍,1954年11月退伍后安置在常宁市服装厂,单位早在2004年就已经改制。黄老年迈体弱,平日全靠老伴照顾。前不久,老伴不慎摔伤后一直卧床休息,因而差点耽误报销住院费自负部分的事。工作人员与其取得联系后,核算了其去年10月至今年9月期间,住院三次累计自负住院费5403元,合计予以报销1621元。

  据统计,此次共为26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按30%比例报销了住院费自负部分27195元。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减少办事环节,该局采取了将报销费用直接拨付到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养老金账号上的办法,避免了老人来回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