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抓不懈 通力合作 确保“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娄底市“十二五”总量减排工作情况

05.01.2016  11:23

 

娄底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是湖南省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长期形成的重工业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以及过度的采掘引发和遗留了诸多环境污染问题是我们躲不开、绕不过、回避不了的根本性问题。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约束性指标,必须完成,是政治任务,更是我们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动力。因此,“十二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总量减排工作,始终把总量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狠抓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深化落实三大减排措施,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为原则,创新减排举措,以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实施部门联动共管、加强项目运行监控为手段,狠抓责任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总量减排工作的基本经验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主要污染物减排是国务院规定的约束性指标,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坚强领导,做到认识、责任、措施和工作“四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否则,市人民政府坚决兑现污染减排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十二五”期间,仅市级领导专题研究部署、现场检查落实总量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就达100余人次。正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身体力行,有力推动了全市总量减排工作的落实。

(二)责任落实是核心

自2011年省政府与娄底市签订总量减排责任书后,我市结合实际,及时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做到了总量减排工作落实有方案、任务有分解、目标有考核、责任有落实。坚持政府负总责,深入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把减排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企业,确保了目标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强化减排责任的全面落实,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减排责任成员单位以及涟钢、冷钢、湖南宜化、金富源碱业等重点企业签订了《娄底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控制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实践证明,只有责任主体落实了,任务才能真正落实,合力才能真正形成,减排工作才能深入推进。

(三)资金投入是保障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投入12亿余元资金,累计治理污染源300余个,完成了涟钢130平方米、180平方米、260平方米、360立方米四台烧结机的脱硫除尘和冷钢两台130立方米烧结机脱硫除尘、湖南华银电力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2台60万火电机组和华润电力(涟源)分公司2台30万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并取消烟气旁路以及双峰县海螺、湖南海螺、国产实业与华新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6条日产水泥4500吨生产线低氮燃烧+SNCR水泥脱硝工程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115.14公里;完成了湖南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和农业源天华牧业、天源高科、广益农业、双峰利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等200余家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程。以上项目的实施,推动了主要污染物的有效控制和大幅削减。

(四)部门齐抓聚合力

我市在多年的减排工作实践中已经建立了“政府引导、部门配合、市县联动、企业实施”的减排工作机制,发改、经信、住建、畜牧、统计、交警等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即环保部门负责重点减排企业污染设施正常运行的执法检查,住建部门负责城镇生活污水污染减排工作,畜牧部门负责农业源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氮氧化物的总量减排完成;各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通报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环保联席会议,部署、落实减排工作,只要减排工作遇到或存在问题,及时一事一议召开座谈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直至问题解决,共同推进全市减排工作进程。5年来,我市部门齐抓共管聚合力推进污染总量减排工作的做法,得到了上级环保部门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二、总量减排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减排工作得到空前重视

着眼总量减排工作特点和规律,努力探索完善减排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或市长新年第一周亲自督查总量减排工作已成为常态,切实把总量减排当成“”等大事来抓。二是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级各部门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统筹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把总量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整体联动。三是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减排意识,规范环境行为,强化污染治理。四是开展总量减排宣传教育。群众对减排工作关注度持续提升,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二)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

通过5年努力,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累计分别完成了“十二五”总体任务的101.5%、129.4%、131.6%、219.2%,减排指标全面完成;95个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有效落实,预计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63425吨,氮氧化物削减量15993吨,COD削减量11873吨,氨氮削减量1680吨,总量减排成效明显。

(三)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按6项指标(SO2、NO2、PM10、PM2.5、O3、CO)达标率为70.5%(省环保厅要求达到70%),PM2.5达标天数比例为79%,地表水达标率为95%,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娄底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全市人居环境改善明显,市民对城市的认可度、归宿感和家园感明显增强。

(四)环保基础设施全面夯实

十二五”期间,我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了强有力支撑。目前,我市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已达到32万吨, 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9.04%,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为88.5%,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到1286吨/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总量减排工作能力得到强力提升

为了更好完成污染减排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市两级环保系统均成立了总量减排机构,增加编制人数15名,进一步加强了减排队伍建设,增强了总量减排工作的力量。

三、总量减排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正视“重型结构污染”,导致污染排放总量大的问题、迎难而上,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不断统一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提高对总量减排工作的认识,形成了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减排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强化全市总量减排工作,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娄底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二)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总量减排方案和工作实施计划的编制。做到了工作措施有方案、工作任务有分解、工作责任有落实、工作目标有考核。

二是强化了过程控制和动态管理。

三是构建基础,建设减排三大体系,为减排环境效益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以此促进减排工作。

(三)强化污染治理,推动工程减排

95个国、省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全部完成。重点减排行业火电脱硫脱硝、钢铁脱硫、水泥脱硝重点项目全部按期完成。5个县市区城区建有6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量32万吨,其中娄底中心城区污水日处理量15万吨;有序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目前已建成2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量8000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市环保、畜牧部门齐抓共管,推进农业源污染总量减排工作的做法,得到了省环保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多次在全省减排工作会议上推介娄底的工作经验。

(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结构减排

一是我市“十二五”淘汰“两高一资”、落后产能项目28个。可削减SO228425吨,氮氧化物2450吨,COD1356吨,NH3-N500吨。二是加大燃煤锅炉煤改气力度,推进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的进程。如我市中心城区18家单位的燃煤锅炉通过改造成燃气锅炉,可削减二氧化硫680吨。三是强化机动车环境监管,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

(五)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管理减排

一是部门配合,健立健全减排机制。组建了由发改、经信、住建、畜牧、统计、交警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了“政府引导、部门配合、市县联动、企业实施”的减排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市减排工作进程。二是全面加强执法监管。企业环境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加强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四是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了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实施了项目包抓驻点推动的工作机制,环保、建设等承担总量减排主要目标任务的责任部门,实行领导包项目、工作人员驻点落实的工作方式,确保减排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形成了总量减排预警、督办、落实推进机制。五是加强项目调度,强化督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