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第四届仲裁员 本月31日之前截止

15.01.2016  06:33

  长沙仲裁委员会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专业仲裁机构,主要职责是通过仲裁的方式,处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长沙仲裁委员会已于2015年12月25日换届,现启动第四届仲裁员的选聘工作。为提高仲裁服务水平,扩大仲裁服务领域,提升仲裁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特面向社会选聘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选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长沙仲裁委员会章程》、《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以建立专家型、精英型的仲裁员队伍为目标,选聘公道正派且热爱仲裁事业的人才担任仲裁员。

  二、聘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申请仲裁员的,应当承认《长沙仲裁委员会章程》、遵守《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并自愿因仲裁工作需要披露个人相关信息。

  三、仲裁员的聘期、报酬

  (一)仲裁员聘期与本届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

  (二)仲裁员无固定报酬,在接受当事人选定或本会主任指定担任具体案件的仲裁员后,根据有关规定领取仲裁员报酬。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仲裁员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需加贴一寸免冠蓝底近照一张);

  2、所在单位签署并盖章确认的推荐意见;

  3、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职称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体现个人成就的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明、专业成果等资料复印件;

  4、电子版申请表(含电子版照片),请发至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申请表可以到本会领取,或到本会网站下载,下载方法:登陆长沙仲裁网(www.cszc.org),进入“仲裁员”栏目,在“成为仲裁员”页面中下载。

  (三)未予聘任人员所交材料恕不退还,但本会将对所有的申请材料谨慎保密。

  (四)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

  (五)申请资料提交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0楼2011室;邮编:410001。

  联系人:李敏娜,电话:84895520

  邹珍珠,电话:84427110 传真:84413393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