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第四届仲裁员 本月31日之前截止
长沙仲裁委员会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专业仲裁机构,主要职责是通过仲裁的方式,处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长沙仲裁委员会已于2015年12月25日换届,现启动第四届仲裁员的选聘工作。为提高仲裁服务水平,扩大仲裁服务领域,提升仲裁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特面向社会选聘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选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长沙仲裁委员会章程》、《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以建立专家型、精英型的仲裁员队伍为目标,选聘公道正派且热爱仲裁事业的人才担任仲裁员。
二、聘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申请仲裁员的,应当承认《长沙仲裁委员会章程》、遵守《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并自愿因仲裁工作需要披露个人相关信息。
三、仲裁员的聘期、报酬
(一)仲裁员聘期与本届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
(二)仲裁员无固定报酬,在接受当事人选定或本会主任指定担任具体案件的仲裁员后,根据有关规定领取仲裁员报酬。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仲裁员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需加贴一寸免冠蓝底近照一张);
2、所在单位签署并盖章确认的推荐意见;
3、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职称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体现个人成就的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明、专业成果等资料复印件;
4、电子版申请表(含电子版照片),请发至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申请表可以到本会领取,或到本会网站下载,下载方法:登陆长沙仲裁网(www.cszc.org),进入“仲裁员”栏目,在“成为仲裁员”页面中下载。
(三)未予聘任人员所交材料恕不退还,但本会将对所有的申请材料谨慎保密。
(四)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
(五)申请资料提交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0楼2011室;邮编:410001。
联系人:李敏娜,电话:84895520
邹珍珠,电话:84427110 传真:84413393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