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以雷霆问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24.11.2015  09:49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书记丁继荣、宁乡县花明楼镇原党委书记肖玉华等人因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近日,长沙市纪委公开通报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2015年以来,长沙以问责追责倒逼,多措并举推动“两个责任”落地有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0人、10个单位因责任落实不力被追责,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100人。

  责任追究终身制

  形成明责述责追责完整链条

  为防止责任意识“”、落实措施“”、 监督主体“”、责任追究“”等问题,继去年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后,2015年4月,长沙市委出台《长沙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追责情形、追究方式、追责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分解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面,对各自责任清晰界定,把追责情形细化、具体化。根据该《办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终身制,责任人的工作岗位或者职务变动、甚至退休都不再是责任追究的“免责金牌”。

  据介绍,长沙还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总指挥”、“总协调”的作用,形成全市抓责任落实的合力。“我们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已经形成明责、述责、查责、追责的完整链条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约谈提醒

  督促责任“不松手”、“敢出手

  层层部署约谈,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强化责任意识,长沙注重通过约谈提醒、廉政谈心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负责人坚守责任“不松手”、各级纪委及时跟进“敢出手”。

  10月13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区县(市)委书记,约谈中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又查找点评问题和不足,与会人员无不深受震动。先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书,约谈时,由专人做记录;约谈结束后,对存在问题的,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这样的约谈可谓一针见血、动真见效。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也先后与4名副市长研究协商其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同分管副市长,与城建城管系统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心,及时约谈工作相对滞后的区县(市)纪委书记和监察局长,对27名今年新任的党政正职及正县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市纪委还组织派驻机构纪委书记集体谈话。今年以来,就落实“两个责任”共分批约谈区县(市)、市直单位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班子成员100多人次。

  此外,市纪委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先后在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系统召开以案释纪大会,通过深入剖析案情,分析违纪案件背后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让责任落实不力者“红脸”、“出汗”,也让现场的各级党委、纪委负责人感受到“责任”二字重若千钧,发挥了较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以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纪律处分17人免职6人

  少数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举措较少,班子成员责任意识有待加强,纪委聚焦主业方面还没有完全到位……2015年8月,由市纪委组织5个检查组,深入区县(市)、市直单位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57个,检查组当场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开展进一步调查,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和‘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对全市各级落实责任情况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科学管理,做到一月一报告、一季一分析,及时掌握和纠正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据了解,长沙建立了刚性的、面向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的追责机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处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相关领导进行追责,以雷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30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领导干部,以及责任落实不力的10个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涉及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100人,其中党政一把手50人,纪委书记2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免职6人,诫勉谈话87人。先后对市规划局、市档案局、市商务局、市岳麓山风景名胜管理局、明德中学等问题突出的单位,严格追究党委和纪委责任。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