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光引领长沙发展

17.06.2015  20:29

  麓山脚下,湘江河畔,古城长沙因一张张“新名片”熠熠生辉。

  全国“两型社会”综改试验区、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中国南方综合性交通枢纽……彰显出今日长沙的“硬实力”;全国文明城市、国际文化名城……则代表着长沙的“软实力”。

  在众多精美“名片”中,有一张悄然擦亮的“名片”,它虽无“两型”、“两化”的耀眼光环,也不像文明城市、文化名城带来看得见的效益,但它却为所有这些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良好发展环境,使长沙更加具备了跻身全国新一线城市的“软实力”。

  这,就是长沙的“法治”名片。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曾在多个场合强调,长沙要在新一轮改革中,获得更多优势,实现更快发展,关键在于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水平,用法治思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用法治方式保障科学民主决策,用法治理念不断创新发展环境,用法治手段积极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约束提升党的建设水平,并在2015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大力推进法治长沙建设转型升级。

  近年来,作为省会城市,长沙勇立潮头,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市里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牵头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在新一届市委提出的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  加快现代化进程、大步践行“六个走在前列”的战略规划中,推进法治长沙建设被列为重要内容。

  在法治建设中,法治文化是先导性、基础性工程。长沙坚持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建设,加强法制教育,推进公正司法,营造法治氛围。一个个法治文化传播的新载体、新阵地不断涌现,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从“人治”到“法治”,从“信访”到“信法”,长沙人的思维方式、处事规则和社会治理方式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嬗变。

  法治,如不可撼动的底线,规范着长沙,护卫着长沙;又如润物无声的春雨,滋润着古城,改变了长沙。

     传播法治文化  

   以崇法信法之光丰富城市精神内涵  

  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气质和价值追求,而法治是其精神底色。它以高度凝练和严谨简明的形式,集中了一座城市人文法典创造之精华。一座充满灵气和人文关怀的城市,就是蕴含法治精神、洋溢法治文化、体现法治追求的共同体。

  在长沙市天心区广厦新村社区内,一个占地6000平方米、具有“法治韵味”的社区公园坐落在社区楼栋之间,让人眼前一亮。

  刻有“法治中国赋”的浮雕文化墙、24块大型石雕法典、近40米长的法治长廊等等法治景观,掩映在花香与绿茵之间,以简洁、古朴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别有一番趣味。

  在社区散步的居民何女士告诉我们:以前这里因为维护不当,一到雨天就变成了一片洼地。后来,区里搞文明创建,对社区进行提质改造。这才有了法治公园。现在,一边漫步游园,一边感受法治文明,已经成为大家最惬意的休闲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如何转化为人们的内心自觉?首先靠的就是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传播,就是耳濡目染的熏陶和如沐春风的教化。

  社区法治公园只是长沙加强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六五”普法以来,长沙市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文化作为“法治长沙”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在巩固社区、农村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等传统法治文化阵地的基础上,打造特色阵地,创新传播渠道,以生活化、可感知的方式,着力培育市民的法治理念、法治习惯和法治信仰。

  编印普法丛书,释疑解惑。该市先后组织编印发放了《公民法律指南》、《案例说法经典荟萃》、《公民法律常识1000问》等系列普法丛书近30万册,在《长沙晚报》、长沙广播电台设立法治专栏,不断丰富拓展群众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的形式和路径。

  建设法治公园,陶冶市民。2013年开始,每年遴选5个地理位置优越、人流物流相对集中的城市社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建设社区法治主题公园。目前,开福区芙蓉北路江滨社区、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安置小区、雨花区红旗法治公园等十个社区法治主题公园已经“开园”。橘洲法治公园等十个社区法治公园(广场)正在建设。

  开展特色活动,寓教于乐。围绕全市“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和“一推行四公开”群众工作需要,该市组织开展了“司法行政通基层  法制宣传惠民生”为主题的广场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和“一推行四公开”大型法律咨询活动,联合9个区县(市)、高新区和市直26个行政执法单位在烈士公园举办了“人人学法、全民守法”大型法治成果展览;在开福区湘江路风帆广场举办了全市服务“六个走在前列”、“法治长沙、幸福城市”大型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等等,发放《公民法律指南》、《公民法律常识1000问》等法律资料10万余份,为3000多名市民现场解答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

  法治文化的传播弘扬,改变了市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追求,培育了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为城市精神的塑造,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选项,成为构筑现代城市精神的重要基石。

       推进公正司法  

   以公平正义之光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如果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文化是为了强化人们对“法律”的认知,那么推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就是为了提升人们对“法治”的认可,以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维护城市发展秩序、助推城市和谐发展,实现法治魅力绽放的过程。

  这一过程最难,也最为关键。

  正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举动祸害尤烈,因为后者不过是弄脏了水流,前者却破坏了水源。”司法公正对培育法治信仰、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尤为重要。

  为此,近年来,长沙市委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司法和执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公开,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开创性地启动“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自2009年以来,每年围绕一个阶段目标,每年突出一个活动重点,每年解决一个关键问题,积极推进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文明执法、公正司法。

  市政协积极探索新时期实现政协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做法,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和法治长沙调研,将“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作为2015年第一次专题协商内容,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市委政法委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领导,大力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突出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公开、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度、内部监督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提升了司法机关司法公信力。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不负重托,自觉担当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神圣护法,守住司法公正底线,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市两级法院系统加强司法公开,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极适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新变化,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的“三审合一”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最大程度地调和了行政效率与司法程序之间的矛盾。全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连续四年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市中院荣获“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等四个国家级先进称号。雨花区法院、浏阳市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使长沙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两家“全国模范法院”的省会城市。

  ——全市两级检察系统大力加强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行刑事和解办案机制,并在全省率先推行检察联络室工作。尤其是推行建立的人民调解员工作室、涉检信访专家咨询室、司法救助工作室、心理矫正工作室接待涉检信访的“四间工作室”接访机制和对刑事被害人实行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的刑事被害人“三助”机制,均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十大优秀创新项目”,并获选“湖南十大检察事件”。

  ——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执法依据标准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裁量标准化和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对涉及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900多项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予以公开。制定了《长沙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考评实施细则》,构建了监督、评价、考核、整改一体化执法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了长沙公安的执法公信力。长沙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连续十五年名列全省第一,配套实行网上执法质量考评的经验在全省推广。

  ——全市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牵头部门,肩负着法治建设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职责,“六五”普法期间,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主动有为、创新发展,既充分履行监狱管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刚性执法职能,又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社会服务职能,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打造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的新亮点。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全国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特殊人群管理和司考体系先进经验分别被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推介全国交流。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在公正司法、阳光执法中,离长沙越来越近。

   打造法治政府  

   以依法行政之光增强城市治理能力  

  治以法为尊,理以法为本。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每个城市只有在治理过程中体现法治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才能不断增强治理能力。

  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学习领会,带头学法用法,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2010年,长沙市人民政府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就《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邀请市民代表、商界代表、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行政机关代表共18人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正式将公众参与纳入到涉及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依法行政决策过程中。

  2012年,率先全国出台了《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和全国第一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率先进行立法,打造了政府法制工作的“长沙样板”。

  2013年,制定出台《长沙市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办法》、《长沙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试行)》等配套制度,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卓有成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2014年,长沙正式对外公布了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并明确“清单之外无权力”,这是长沙法治政府建设迈出的重大一步。

  一步一个脚印,长沙致力于推进特色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来规范、保障、固化政府工作,打造了社会公众参与决策、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纠纷化解主体协调互动的具有长沙特色的社会管理法治化模式,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法治权威得到维护。长沙社会管理法治化模式在第三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峰会上进行了推介。《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

  ——创新民主决策机制。在全国率先创新立法的民主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立法的“五个平台”,即召开专题基层调研会、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听证会和在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实行市民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制度,邀请市民代表参加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率先在全国实行市政府常务会全媒体直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民生信息达3000余项,信息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行政决策的全方位对接。

  ——创新科学决策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从北大、清华、同济、中科院等科研院校聘请了27名知名专家,成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政府法制专家库,组织专家广泛参与重大规划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立法等专业领域的重大决策。制定下发了《长沙市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就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范围、内容、程序、结论的采用以及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

  ——创新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的所有议题,市法治办都全程参加;所有会议纪要都由市法治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单位的“三定”方案由市法治办进行合法性把关,做到了无一漏审、无一漏报。

  ——创新决策监督机制。建立投诉举报网络,充分利用市长热线、市民信箱等平台加强群众监督。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特邀监督员队伍,对实施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推动决策规范高效执行。率先全国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评估,首创政府法制建设“白皮书”制度,以实例的形式深刻剖析政府行政决策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为追究决策责任的重要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在长沙的生动实践,大大提升了城市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也为法治国家建设夯实了基础,提供了缩影。

     激发社会热情  

   以全民守法之光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文明的城市,必是法治的城市;文明的市民,必是守法的公民。只有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激发全社会热情,使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才能不断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

  翻看长沙近两年的法治纪事,我们发现,近两年来在长沙开展的法治论坛尤其多:第六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中南六省(区)2014律师论坛、法治中国·湘江论坛、法治政府·南岳论坛……为什么一个中部城市能吸引这么多的业内人士来此谈法论道?

  这与弥漫长沙整个城市的法治氛围密不可分。

  “六五”普法以来,长沙积极推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让法治的精神渗透进社会的方方面面,使之从最早的精英和执法者“唱戏”,到现在深入到社会每一个角落,成为一场大众的盛宴。

  从数字来看,近三年来全市共开展“百个机关百场法制讲座”320场次;“百个乡村百场法制讲座活动”370场次;“百个社区百场法制讲座”380场次;先后组织市属大中型企业140名高层管理人员,红星、南湖等大市场近千名私营业主开展法制讲座;推动法制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三年共开展活动340场次。

  从个案来看,11万公职人员一年一度的无纸化网上学法考法、国家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法大竞赛活动、青少年法制宣传“三万工程”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和“与法同行,快乐成长”大型校园普法活动……抓住重点人群,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利用长沙市新城学校的有利平台,打造专业化、高水准的集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为一体的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专业示范基地,必将成为“全国唯一”。

  各区县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文化的热情一浪高过一浪……

  浏阳市,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写进小品、快板、顺口溜、花鼓戏等节目,通过普法文艺宣传队在基层巡回演出,成为当地叫得响的普法品牌;

  宁乡县,根据各行各业、各系统不同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送法上门,受到了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的欢迎,文体局、烟草局、计生局等多家单位连续几年主动要求签订普法订单;

  天心区,着力构建以街道法律顾问服务超市为中心,以社区法律顾问连锁店为纽带,以物业小区社区法律顾问分店为落脚点的三级服务网络。通过法律顾问超市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起,讲授法律课程16堂次,参学人员近2000人;

  雨花区,砂子塘街道的“群众维权室”三年来共接受群众8400多人次咨询,为群众上法律课154堂,化解重大矛盾103起,一般纠纷1433起,为3809名居民免费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理诉讼102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社会反响非常热烈;

  望城区,创新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面向全区小学生发放法制书皮,采用了法制漫画、普法格言、法制脑筋急转弯、法制图片等方式,让学生们潜移默化接受法制教育的熏陶;

  芙蓉区的“蓝结在行动、大爱满人间”禁毒主题宣传活动,开福区的“法治开福”量化考核评估体系,岳麓区的“法治岳麓”法律知识抢答赛,长沙县的“法律夜市”活动,高新区的“一家老小来学法”、“雷锋引我向前行”劳教学员现身说法宣传教育等活动……他们让法治建设的传播方式更加多样,传播主体更加丰富,传播范围更加广泛,传播效果更加明显。

  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文化,形成了全社会拥护法治、共建法治的浓厚氛围,涌现了一批法治创建示范单位。截至目前,长沙共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152个、民主法治社区18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5个、民主法治社区4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43个,市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192个。

  如果说法治程度决定着一个城市的无形资本价值,那么,法治文化正在让长沙的无形资本不断增值。随着长沙依法治市进程深入推进,它更将成为一种强大动力,助力星城向着更美好、更文明、更法治的未来大步迈进!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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