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冬局长接受人民网专访:以“四个有利于”推动商事制度改革破浪前行

07.03.2017  19:32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李克强总理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李克强总理在回顾一年的工作时指出,2016年各级政府大力深化改革开放,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这方面做了多方有益尝试,为此,记者对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金冬进行了专访。

 

人民网:李金冬局长您好!商事制度改革是当前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中重要的改革任务。在刚刚召开的2017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近年来,湖南的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工商部门功不可没。那么李金冬局长,您能不能用几个简单的词,对这几年来的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一下整体概括?

李金冬局长: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大决策。近年来湖南省工商局围绕推进这一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回顾几年的改革历程,我觉得可以用三个“有”来对改革进行整体概括:一是有作为、二是有成效、三是有困难。

 

人民网:刚刚李金冬局长用“有作为、有成效、有困难”对湖南的商事制度改革进行了整体概括。那么请李金冬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三有”的具体内容。首先是“有作为”,湖南工商部门是通过哪些作为来推动改革的?

李金冬局长:工商部门是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这就要求我们在改革中必须要强化部门担当,实现自身作为。在具体的改革实践中,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推动改革的落实。

第一,是“敢为人先”。敢为人先、敢闯敢干是湖南人最鲜明的特点。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对看准了的事情敢于大胆干,敢于率先干。我们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局,负责全省企业信息资源的管理;我们率先出台了《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公开办法》,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记录通过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定期公开;我们率先开展“五证合一”改革试点,较全国统一推行提前一年多时间。通过先试先行,不仅推进了自身的改革,也为全国其他省份提供了有益借鉴。

第二,是“环环相扣”。对于全国统一的改革部署,我们严格遵循上级要求,紧跟中央步伐,如期保质完成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多证合一”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等多项任务,确保了中央的顶层设计转变成生动的改革实践,并释放出巨大红利。

第三,是“一以贯之”。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工作要求高。为推动改革落到实处,一方面,我们加强部门协同,建立了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构建了较为顺畅的部门协同机制。另一方面,我们坚持上下联动,每一件改革文件都直接下发到县一级,每一次改革会议都以视频形式召开到县直部门,每一项工作督查都检查到登记窗口和工商所。通过这种“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确保改革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人民网:听了李金冬局长的介绍,感觉湖南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力度非常大,相信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一定收到了效果。那么这也引出了我们的第二个“有”--“有成效”。接下来请李金冬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湖南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李金冬局长:通过推行商事制度改革,我们感觉到有四个明显的变化。

一是市场主体增长了。改革自2014年实施以来,湖南新登记市场主体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特别是2016年,增幅超过20%。三年来新登记的企业达到34万多户,占到全省实有企业总数的58%。

二是企业结构优化了。在新登记企业中,私营企业的占比超过99%,公司制企业占比超过90%;“互联网+”、现代农业、文化娱乐等现代新型企业增幅超过1倍。

三是就业机会增加了。改革三年来,新登记个体私营经济每年吸纳就业超过100万人,特别是2016年,新登记个体私营经济吸纳从业人员270万人,成为全省吸纳就业的绝对主力。

四是行政效能提升了。改革后企业登记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普遍缩短到3个工作日以内,绝大部分实现了当场办理。特别是“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的先后实行,在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方面的效应尤为明显,成为政府职能转变中的一大亮点。据世界银行评估,三年来我国在世界上的营商环境排名提升了18位,每年提升6位。

 

人民网:三年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这么显著的成绩,确实令人感到欢欣鼓舞。不过李金冬局长前面也谈到了,在改革过程中还“有困难”,那么这些困难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李金冬局长:改革是全新的探索和实践,不可能一帆风顺。就我们的改革来看,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来说,在“放”的方面,难在统一思想,办证难的现象依然存在。改革后工商部门的准入全面放开了,办理营业执照确实容易了,但是办理一些其它许可证的门槛依然很高,程序依然复杂,导致改革整体效果打了折扣。在“管”的方面,难在部门协同,事中事后监管任务繁重。目前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宽进”上,后续监管还很不适应改革要求。“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在很大范围内存在,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服”的方面,难在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服务举措还没有与企业要求相对接。优化服务还停留在形式上,服务的质量和效能不高,没有真正实现推动发展的效应。

 

人民网:请问,在新的一年里,湖南省工商局对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还有哪些考虑?

李金冬局长:新的一年,湖南省工商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三十次会议上提出“四个有利于”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基本遵循,按照“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目标,进一步推进湖南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要加大“放”的力度,通过简政放权增添经济发展动力。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废止与之不相符的制度,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增添经济发展动力。

二是要转变“管”的方式,通过监管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全面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防碍公平正义的违法行为,用好一张网,出台市场监督管理办法,通过监管好每一处市场、落实好每一项执法、办理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时时处处感到公平正义。

三是优化“服”的举措,通过优化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完善服务机制,把每个服务对象、每个人民群众放到心中最高的位置,在服务好每一位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是要注重人的因素,通过完善机制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以改革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让干部职工自觉推动改革,让企业群众自觉支持改革,通过改革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人民网:李金冬局长,现在社会上流行一个新的说法,就是与过去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相比,现在政府部门“门容易进了,脸色好看了,但事依然难办”。您认为事难办的主要原因在哪里。

李金冬局长: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新形势、新要求下的干部本领恐慌,个人的能力素质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二是干部办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干事多犯错、少干事少犯错、不干事不犯错”的思想严重。

 

人民网:那能不能请李金冬局长给我们继续分析一下,干部积极性受挫的深层次原因。   李金冬局长:原因是多方面的。新形势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许多人不能正确区分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工作中的失误与违反党纪国法的错误,许多人把对领导干部的从严要求与对一般干部的严格要求混在一起,把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求的帽子戴到普通群众的头上,借落实“八项规定”之名剥夺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待遇,处罚层层加码,福利奖励一点没有,反而影响“八项规定”的正确理解和执行,挫伤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人民网:那么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又如何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呢?毕竟干部群众不同于部门,他们都是有血有肉、有客观需求、活生生的人。

李金冬局长:从根本上说,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的利益是不矛盾的,是完全一致的、统一的。要合理地保障干部职工的个人利益,让干事的人不吃亏,通过激励、引导等措施,充分调动干部参与改革、推动发展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干部职工不愿为、不敢为、不作为的问题。通过调动每一位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去实现中国梦,实现总书记所说的“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

当然,要调动干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还得有一些具体的办法和措施。我觉得必须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一是要完善约束机制。用健全规范的制度来约束干部,让他们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比如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公开的办法就是一个很好的约束机制,对解决“乱作为”问题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是要建立激励机制。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得到实惠、得到好处,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动力。

三是要探索容错机制。特别是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既要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要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免责规定等具体办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人民网:在湖南推动商事制度和市场监管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有什么比较好的调动干部积极性的成功做法吗?

李金冬局长: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是调动干部积极性的核心。在这个方面,我们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

一是加强财政经费保障。争取省财政支持,将改革和市场监管经费全额纳入财政统筹保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是加大执法经费补助。对企业违法记录公开工作按公开数量实行专项补助,对全省系统查办的新型案件、大要案件给予特别补助。

三是加大工作奖励力度。推行了落实商标战略和发展网络经济专项奖励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和奖励。

四是强化荣誉激励和政治激励。大力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和改革窗口一线人员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给予重点倾斜。通过这些方法,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容错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积极性,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

 

人民网:由此看来,既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又要鼓励改革创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真是一个大的课题,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和展望吗?

李金冬局长:我觉得,只有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才能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只有领导干部解决了我想干、我敢干的问题,才能带领干部职工想干敢干。在深化改革、强化监管的过程中,领导干部必须要强化担当意识、创新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四个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工商干部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奋力谱写市场监管现代化的湖南篇章,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人民网:好的,谢谢李金冬局长接受我们的采访。衷心祝愿湖南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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