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最后100米:代收点丢件谁“埋单”?

22.11.2016  21:09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1月22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喻浩)“亲,您的包裹已经放至代收点,注意取货!”双十一刚刚过去,带来的“后遗症”便是包裹代收点的包裹堆积如山,但是“代收”也常引发矛盾,快递公司有权让人代收包裹吗?记者咨询了律师。

   市民 代收的包裹丢失向谁索赔

  江女士就是一个典型的“剁手族”,双十一当天她拍下了30多件商品。“白天上班不在家,所以只能选择小区外的代收点收快递。”江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小区附近有多个商店可以代收包裹,上门取件的时候只需报名字做个登记,就可以拿到包裹。

  “虽然代收点的老板登记了手机号,但是包裹一多,大多不会仔细核实。”江女士表示,近期她的包裹就出现了丢失的情况,便向代收点索赔。“代收点老板说,本来就是帮个忙,包裹也不确定是在他那丢的,自己没有义务赔偿。”觉得实在憋屈,江女士便拨打了本报热线86885555向记者求助。

   律师 代收点与快递公司都有责任

  代收快递,快递丢失到底是谁的责任?对此记者咨询长沙县司法局律师。“代收点接收快递后就具有保管义务,应当核实取件人的身份,否则对于快递丢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值班律师介绍。

  另外根据行业法律法规规定,快递应送达收件人,并经收件人签收或由具有代收资格的代收人签收。否则,快递公司对于未经签收的快递发生丢失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江女士快递丢失,代收点与快递都具有相应的责任,可以走正规法律途径维权。

  “并非任何人都可以代收包裹,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例如便利店开展代收业务需做经营范围变更,而不是让快递员与商店达成私人协定。” 律师提醒,代收虽然方便,应该选择与快递公司签订正式委托代理合同的代收点,否则一旦出现纠纷,维权不仅将耗费较长的时间,成本且高,建议快递最好还是自己签收,或者让家人签收。

  律师提醒

  避免快递纠纷的方法

  1、详细填写快递单,表明物品价值。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或《运输合同》、《委托合同》,尽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2、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注意阅读运单背面条款,并清楚填写运单,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3、快递前进行保价。如果快递的是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以明确违约责任

  4、先验后签,保障自身权益。当面开包检查、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如发现物品丢损,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失情况,保存证据。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