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湖南从扩大供给入手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

10.07.2016  11:00

  (《中国社会报》2016年7月8日7版 )

本报记者 王 铭

如何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在儿童福利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湖南省民政厅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意见》,重点从分类养育保障对象、分层定位机构功能、逐步扩展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四个方面入手,推进全省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

湖南省的调整,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量:一是供给总量不足,部分50万人口以上、孤儿数量较多的县市还没有儿童福利机构;二是供给能力不强,目前在院生活的90%以上为重病重残儿童,但部分机构无法提供系统科学的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服务;三是供给效率不高,床位空置较多,儿童福利机构未能充分发挥集中供养的作用。

湖南将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专业优势,为弃婴、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湖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过往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托底保障孤儿等特困群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资源效用,推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加快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已势在必行。

一方面,对养育保障对象进行分类。市州辖区内(含市州本级及下辖县市区)捡拾的弃婴,集中在市州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散居孤儿(仅指没有亲属和其他监护人或监护人因年老体弱病残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的散居孤儿)主要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

另一方面,对机构功能予以分层定位。这一调整充分体现了湖南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实践新型儿童福利的理念。市州儿童福利机构除做好弃婴养治教康及技能培训等工作外,将重点探索成立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特教学校、幼儿园等,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孤残儿童康复、特教等需求。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则立足于服务散居孤儿,加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牌子,协助政府分析全县市区儿童基本情况、针对性地制订儿童福利工作计划和评价方案;对机构外孤儿和独居困境儿童的家庭养育进行指导和协调;对有特别监护支持需要的儿童家庭提供服务和支持等。

拓展服务范围”是湖南儿童福利机构此次改革的重点。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做好传统对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儿童福利机构要收留抚养经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以及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等对象;可以临时监护照料生父母或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家庭中的儿童、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对于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逐步将福利资源向社会家庭延伸,利用专业优势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

湖南还将建立健全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机构运行机制。重点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成长辅导、权益维护等专业服务;建立“开放日”制度,利用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定期邀请各界社会人士参访,增进社会了解认同。

同时,通过与企事业单位和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合作项目、聘请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担任机构顾问和形象大使等形式,为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机构运转、支持机构发展、参与机构管理提供方便,加快社会化发展步伐。

除上述措施以外,湖南也从实际出发排出了时间表。即在株洲市、岳阳市、怀化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地区率先开展转型发展工作,其他地区在2017年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