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三五”将投入达480亿助力易地扶贫搬迁

24.03.2016  11:11

既要能搬出 又要能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人均投入增10倍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3月23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朱媛)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战的第一仗。记者从今天在吉首市举行的全省驻村帮扶工作培训班获悉,我省“十三五”期间将完成近8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总投入达480亿元;人均投入6万元,比过去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均投入标准增长10倍。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具体政策,只适用于“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扶贫办机关党委副书记廖红兵介绍,确认搬迁对象首先要将上述“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以自然村(寨)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先行摸底再按照困难和严重程度排队,依照省里下达的搬迁人数控制规模,分批确定哪些自然村(寨)或村民小组属于具体实施范围并公告,然后在确定的范围内以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意愿为依据确认具体对象。这些自然村(寨)或村民小组内的其他农户(非贫困户)要求易地搬迁的,地方政府的义务是仅提供基础设施方面的扶持。

易地扶贫搬迁,在目标上有着刚性的脱贫要求。“搬迁出来,实际上还只完成了一半任务!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廖红兵说,省里要求对搬迁对象的生产生活出路做到“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投入、同步实施。要结合搬迁对象的实际,提前做好规划,并组织相关培训,千方百计帮助搬迁对象尽快融入新地方的新生活。在脱贫的具体标准上,要将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出路项目所能获得的收入,进行认真的、令人信服的核算,能持续、稳定超过现行贫困标准水平的才能认定为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