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安排17.1亿元奖补资金 推动湘江保护和治理

11.11.2017  01:51

  红网时刻11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日前,由省财政厅等6部门制定的《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财政奖补方案(2017-2018年)》出台,明确2017-2018年省财政安排17.1亿元奖补资金,积极推动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根据《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要求,在全面梳理湘江保护面临的问题基础上,省财政厅会同相关省直部门进一步聚焦目标,明确治理重点,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以奖代补。对水源地和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根据年度达标建设任务,湘江流域范围市、县完成省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每个饮用水水源地奖励50万元/年,连续奖励2年;2017年前设区的市完成规范化建设且通过验收的,2018年前县级城市完成规范化建设且通过验收的,每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给予一次性达标奖补100万元。

  黑臭水体不达标水体如期达标的,按水体面积分档给予水质目标基础奖补。1000-2000平方公里的,奖补300万元;2000-3000平方公里的,奖补400万元,以此类推。提前一年达标的,调整系数为2;提前两年达标的,调整系数为4,以此类推。

逾17亿元奖补资金支持湘江保护治理
   逾17亿元奖补资金支持湘江保护治理  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