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拨湖南3亿元冬春救助资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21.01.2016  18:16

  2015年年初以来,我省遭受了多种自然灾害袭击,给灾区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为支持地方开展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愉快度过春节,中央下拨我省灾民冬春救助资金30305万元。1月15日,湖南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将上述专款全部下拨各市州和有关县市。此前,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已下拨省级冬汛应急、救助和冬春救助资金2300万元,调拨棉被5.3万床、棉大衣3万件。这批资金和物资正陆续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当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正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将视情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灾害一旦发生,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御寒衣被等生活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要求:省里下拨的中央和省级灾民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和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各市州、县市民政、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下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市、县两级政府应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体制,进一步加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预算投入力度,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省减灾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