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里挖的不是“金龟”是陷阱 湘潭4人被骗14万
20.10.2014 15:03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利用“挖”出的“金龟”实施诈骗,这样的手段再也讲不上新鲜,但仍有不少市民上当受骗。这次湘潭市警方破获的“金龟”诈骗系列案是一伙娄底新化籍人作案,今年5月、6月他们先后4次在韶山市、九华经开区和湘潭县等地,成功骗取4名受害人总计14万元。
家住韶山的张大爷是损失最为惨重的一位,共计被骗走7.2万元。案发当天,有两名自称电信员工的人来到张家,说是在附近施工,要租房存放工具。在看房之前,张大爷随着两人来到所谓的施工区域,看着他们拿出仪器进行勘测。听到仪器不停发出“滴滴”的叫声后,两名“电信员工”开始挖掘,并很快挖出了一个用黄油纸包裹着的“金龟”。破烂的黄油纸上,依稀可以分辨出“祖传”、“赠与有缘人”等字样。“挖到宝贝了”,两名员工惊叫着,好奇的张大爷也把“金龟”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沉甸甸的。随后的故事非常老套,张大爷花钱买“金龟”,两名员工拿钱走人。
民警介绍,这个所谓的金龟只是铅铜合金,制作成本不超过30元。今年以来,湘潭市先后发生类似的“金龟”诈骗案10余起,通过摸排、比对,警方发现包括张大爷被骗案在内的4起案件是同一伙人所为。通过各种技术侦查,警方追查到了娄底市新化县的孟公镇,而这个地方的某些人素有用“金龟”实施诈骗的传统,今年已有10多人被全国各地警方抓获。经过受害人指认,在湘潭市作案4次的嫌疑人就是家住孟公镇的伍某和周某一、周某二。今年8月,警方在长沙成功将伍某抓获,并对两名姓周的嫌疑人展开网上追逃。
案子破了,嫌疑人也抓获了,但警方并没有停下办案,他们积极开展工作,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经过他们的努力,伍某自愿退还55元赃款。警方根据4名受害人的损失情况,按比例进行了赃款返还,受损最严重的张大爷领到了两万多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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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4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