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制度改革后 长沙首批有1449人获评中小学高级教师

02.03.2017  03:10

(资料图。图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柳佳路/摄)

   星辰在线3月1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柳佳路) 3月1日,星辰全媒体记者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长沙市2016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于近期结束,1449人通过评审,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今日起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将呈报省职改办审批,成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长沙市首批获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

  2016年 11月,改革后的长沙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启动。本次职称评审有两大亮点:一是增加了实地考核环节,采取实地考核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占30%和70%的权重;二是向农村中小学教师倾斜,除给予一定奖励加分外,农村学校的岗位设置比例比城市学校高了3个百分点。

  实地考核采取现场听课、师德测评和教师、学生及家长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评价参评人员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行为、教学效果。此次评审还对长期扎根农村的教师,城镇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支援教育的教师,援疆、援藏的教师直接给予奖励性加分。参评人员的实地考核、集中评审成绩和奖励性加分合成综合评议成绩。

  据悉,此次名单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公示通知表示,欢迎有关单位和全市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反映入围人选在师德师风、任职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当面反映等方式提供情况。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受理部门为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长沙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纪委,受理电话为教师工作处 0731—84899722、84899723;纪委0731—8489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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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16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小学).xlsx

长沙市2016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中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