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物】熊利波:忠于法律 “反腐斗士”执法如山

23.05.2015  04:35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8年的常德市中级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熊利波。)

   时刻新闻记者 张珍 通讯员 罗雪梅 刘伟 常德报道
  
  “作为一名法官,忠于法律是第一原则,要对得起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良知。”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8年,熊利波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熊利波是常德市中级人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在刑事审判一线战斗了18年,历任常德市中级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政治部法官管理科科长。
  
   忠于法律 “反腐斗士”执法如山
  
  “既然选择做一名法官,就要做一名好法官。”担任刑二庭庭长后,熊利波先后主持审理了怀化市原市委常委谌贻章贪腐案、鼎城区原区委书记李秋葆等人系列贪腐窝案、省交通厅副厅长邹和平贪腐案等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反腐大案。
  
  在主审的怀化市原市委常委谌贻章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时,卷宗材料多达90多本,案情复杂。加班加点写出了30万字的阅卷笔录和15万字的审理报告,顺利审结了该案。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这一原则,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在熊利波所办结的案件,从来没有被发回重审和改判;他所把关的死刑案件,呈报最高法院后死刑核准率达到百分之百。
  
   纪律严谨 化身铁面无私“熊青天
  
  法官行使的是国家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权利。对每一件刑事案件熊利波都认真对待,尽力追求案情真相,坚持审慎下判,不错办一案,不错判一人。用法治思维办案,对人民负责,这是不变的执法准则。
  
  “也碰到过打电话想求情或者打招呼的”,熊利波直言,保住了别人,谁能够保得了我的工作?因为公正无私,熊利波在群众心中有了另一个称号——铁面无私“熊青天”。
  
  一次,同学聚会吃饭,熊利波敏感的发现,12个人中有一个人并不是老同学,而恰巧是某案件当事人。为了避嫌,饭桌上他利用接电话的机会,埋单后自己一个人悄悄走掉。
  
  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诱惑,熊利波坚持干干净净做人,堂堂正正办案,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抗衡中,廉洁自律、正身守道,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地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我们法院的传统好,尊重法律,尊重法官。”熊利波说,判了那么多案子,这些案子不正是身边活生生的例子,不正是最好的警示教育篇吗?
  
   一线战斗丰富经验 成就专家型法官
  
  运用法律智慧打击犯罪,在近二十年的审判实践也造就了熊利波成为一名理论功底深厚、业务技能精湛的专家型法官。
  
  在2014年国家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的湖南常德“1.18”假记者敲诈案中,强迫交易最还是敲诈勒索罪存在分歧,熊利波带领专案组成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梳理事实和证据,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换意见,全程指导监督案件审理过程,对法律适用问题严格把关,厘清了成某某以交易为名行敲诈之实的行为本质特征。因为此案熊利波也被湖南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办案有功个人”。
  
  近年来,熊利波还参与了震惊全国的“9.1”大案、常德市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等上百起大要案件和死刑案件的审理。他组织审理的一系列新型、复杂和疑难案件,都成为本地区法院审理同类案件的标杆。多次被评为优秀审判长、全市人民满意的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严打先进个人,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