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化积案 息诉息访促平安

28.07.2015  19:01

  2014年,湖南省 部署开展了“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1.8万起,其中成功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积案9905起,防止民转刑2924起,防止群体性械斗208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4662起。通过人民调解卓有成效的工作,去年全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同比下降46%,为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真抓实干”的决心加强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将专项调解活动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行政干警改进作风执法为民的重要内容,作为护航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落实第一责任。各市州、县区均成立了由市州、县区委副书记或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调解活动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长沙、郴州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过问、亲自推动专项活动开展。二是领导带头包案。对于重大纠纷积案,由党政领导包案化解、限时结案。邵阳市为各党政领导同志各配备一名律师和人民调解能手,分别对全市34起赴省进京重大矛盾纠纷信访积案进行包案化解,目前已有31起息访销号。三是坚持部门联动。整合力量、部门联动,是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有效之举。株洲市将105件纠纷积案分解到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各责任单位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限期推进案结事了。

  二、以“真排实调”的韧劲顽强攻坚。一是“地毯式”排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分别就重大矛盾纠纷积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老上访户、矛盾纠纷集中区域进行了分类摸排。二是“点对点”化解。坚持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能通过人民调解予以解决的分流到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宜适用行政调解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行政调解,须走诉讼程序的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符合信访终结条件的则予以信访终结。三是“实打实”攻坚。在摸清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底数的基础上,各地抽调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律工作者、行业调解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组成包案攻坚小组,逐地、逐人、逐案落实攻坚化解措施,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诉求无理的教育为主,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衡阳市围绕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等11个矛盾问题集中的领域分别成立由相关市领导挂帅的专项攻坚小组,化解了83起重大纠纷积案。

  三、以“真督实查”的作风推动落实。各市州专项调解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督查督办等制度,做到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查,每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展,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时销号。怀化市司法局坚持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报告一次专项调解活动开展情况,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娄底市对专项调解活动进展不力的县区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四、让“真功实效”的机制落地生根。坚持一手抓矛盾纠纷化解,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一是积极构建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体系。省司法厅探索建立了环湘“6+1”(湘鄂赣粤桂黔渝)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中央办公厅专报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每日汇报》介绍并肯定了这个做法。二是不断强化人民调解职能,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方法。攸县、新化县司法局以人民调解为主要手段,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联动,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调处。三是开展“息诉息访”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预防功能,促进息诉息访。沪溪县完善人民调解主导,县乡村“三级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共同创建“无讼村”(社区)。全县有4个乡镇、216个村(社区)实现了“无讼无访”目标。

(来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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