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高飞跃:从共赢走向“长赢”

02.03.2015  11:04

                                                            本报记者禹爱民

    访谈对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高飞跃

        法周刊:请您介绍一下湖南法院实施“双千计划”的基本情况。

        高飞跃:湖南法院从2013年9月正式启动“双千计划”以来,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计划,在人员选拔、聘用、管理、发挥互聘人员的优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省法院与高等院校采取结对模式,每年双向交流6人,如今已交流12人。

        法周刊:据悉,湖南实施该项计划已有两年,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效?

        高飞跃:一是搭建了法律教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双向人才培养平台,培养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支撑的高端人才。二是有力促进了院校共建合作,实现两者“双赢”。一方面,专家学者在法院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专业和特长,收获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素材。另一方面,法院人才也能在高校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并将自己的丰富实践经验传播给更多的法学学生。与此同时,双方围绕审判实践的重大课题进行攻关,进一步加强专家咨询工作,吸引更多法学专家、教授参与审判机关疑难复杂案件分析,挂职教授也能认真学习审判机关先进的办案理念和实践经验,将它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三是加快了法院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步伐。全省法院还经常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参加审判工作会议,共同研判审判实践中面临的理论问题,邀请法学专家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这些都对提高审判质效,推进司法改革提供了“外脑”。

        法周刊:为更好地落实“双千计划”,湖南高院有什么打算?

        高飞跃:从两年的探索实践来看,湖南开局良好。我个人建议:

    一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理实并重”、“知行合一”,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标,搭建院校合作特色平台,拓宽院校法治人才交流渠道,充分发挥院校各自优势,促进院校双向交流良性互动。二是要加强过程管控。聘前,严格选聘标准,规范选聘程序,明确聘期目标和任务;聘中,要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强化监督和考核,确保“双千计划”取得实效;聘后,聘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受聘人员作出书面鉴定,存入本人档案。三是要优化人才结构。主要是年龄结构要优化,可以不限于副高以上的教师和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以利于吸纳一些有志有为的中青年骨干和专家进入这个计划。四是加强制度保障。鼓励派出单位将派出人员纳入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并在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提倡有条件的聘用单位为受聘人员提供适当的工作量津贴和住宿、交通补贴,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院校双方需要,本人有意愿的,建议适当延长交流时间到两年或两年以上。

    人民法院报2015年3月2日五版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禹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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