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这里的服务暖人心
口述:张 伟 整理:本报记者 曾 妍 本报通讯员 邓画文 匡小珊
我叫张伟(化名),大半辈子没有与法院打过什么交道,对法官的印象还停留在古装电视剧里,高高在上对草民不屑一顾的“大老爷”。
直到2014年7月,我跟儿子走进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才知道原来“人民法官”是这个职业的全称,他们不是带着乌纱帽专打“杀威棒”的官老爷,更像是一个村的乡里乡亲,会像自己人一样实实在在地为我们解决问题。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退休工资微薄,妻子年轻时中风导致偏瘫,两个儿子还在上学。为了养家糊口,我与醴陵市一家物业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从事保洁工作。2013年10月1日清晨,我在打扫街道时不慎被摩托车撞成十级伤残,医药费几乎拖垮了整个家庭。肇事司机家境也很拮据,赔付了3万多元就再无支付能力。我想,自己既然是在工作中受伤,还是找物业公司想想办法吧,结果却遭到公司拒绝。
“爸爸,这是工伤,物业本来就应该赔钱,我们去法院告他们吧!”正在放暑假的儿子得知后,当即决定跟我一起到法院跑一趟。
一级一级迈上法院的台阶,内心的敬畏越来越强,心里也越来越紧张。听说“衙门”都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找谁才好呢?
走进法院大厅,一过安检就看到一个穿着制服、系着领带、戴着国徽的同志,胸前挂着“导诉员”的牌子。几个前来办事的老乡围着他,而他正拿着材料一点一点跟他们解释,还不停打电话帮他们联系。
“这个人看起来挺好说话,就问问他吧!”我正跟儿子嘀咕着,那个同志已经迎了上来:“大哥,您好!请问您是咨询还是要起诉?”
“我爸在扫大街的时候被撞伤了,我们想要物业公司赔偿,只是不知道具体要怎么办。”儿子急着说。
“我是今天的导诉法官,姓吴,您先把材料给我看看。”吴法官和气地说。
我把自己带来的资料交给他,把自己如何被撞、如何找物业公司交涉的情况说了一遍。很奇怪,刚进来的紧张感消失了,有的只是亲切和信任。
“张大哥,您这个案子情况并不复杂,材料也比较充分,只是关于赔偿款可能还需要一份详细的清单,您回去好好找找票据什么的补充一下,我先领您去立案庭吧。”
立案大厅一个年轻小姑娘很快为我们办理了立案手续。
“叔叔,您的案子已经立案了,等转到具体的业务庭室会有承办法官跟您联系,有什么需要您可以找法官也可以打我们的电话,具体联系方式已经发送到您的手机上了。”小姑娘热情地说,“对了,这是我们的官方微信,您儿子可以用手机扫一下,里面有所有业务庭室的办公电话和办公地点。”
儿子加了微信,里面有很多诉讼提醒,我的手机上也收到了法院告知立案的短信。
那天走出法院,我们不停地跟门口的吴法官道谢,说要是这个案子他来审就好了。他笑着说:“大哥不用客气,今天无论是谁在这里导诉都会这么做的,案子谁来审理也都是一样,您要相信法院的公正。”
回去第二天,我就收到了法院的信息,说我的案子在民一庭,刚好法官也姓吴。“不会这么巧吧?”我内心暗自欣喜。
“张大哥,我是吴法官,您还记得吧?您的案子真分在我手上了,记得到时准时过来开庭。”才过几天,我就接到了电话,顿时觉得一块石头落了地。
后来的开庭、判决,到被告方上诉、中级法院维持,再到法院执行,帮助我拿到赔偿款,两个月不到问题就都解决了。每次到法院,发现都有不同的法官坐在导诉台值班,无论是男的女的,年长的年轻的,有一些还是院领导,他们都会耐心地告诉我去哪里、怎么走,看我行动不方便,还会亲自领我去。
最后一次来法院领执行款,从大厅的导诉台经过,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感到心里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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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两级法院司法便民举措:
全员导诉优化服务。在大厅设立导诉台,全院干警轮流担任导诉员,为群众引路导向,联系承办法官,提供法律咨询,确保来访群众顺利进行各项诉讼活动。
阳光司法平台。建立阳光司法平台,及时发布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减刑假释的进展和开庭、听证、领取司法文书的时间地点等信息,让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展相关情况。
多平台发布便民信息。依托微博、微信、法院网站等多个平台发布各类诉讼指南、便民信息,公开各部门及法官联系方式。株洲市两级法院建立起了湖南省第一个地市级官方微博群,微信平台的建设也正在逐步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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