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湘西:“零距离司法”夯实民心之基

17.03.2015  13:32

      本报记者 禹爱民 本报通讯员 盘艳斌 滕月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西北部,地处武陵山脉腹部,此地给世人的感觉原始而神秘、美丽而贫穷。境内有土家、苗、回、侗、白等多个少数民族,语言交流不通,加上受大山阻隔经济发展落后,辖区群众诉讼有诸多不便。
      近年来,为方便群众诉讼,湘西两级法院全力打造特色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2014年,湘西两级法院共建立巡回审判点93个,开展巡回审判440场,送法下乡262次,进村调解837次,发放便民联系卡20171张。上述举措不仅解决了群众诉讼难问题,也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夯实了民心之基。
      走活少数民族“特色司法”棋
      窗外白雪皑皑,窗内暖意浓浓。3月5日,凤凰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冒着大雪专程赶到两林乡吾斗村开展巡回审判。
      当天审理的是一起抚养权纠纷案。由于感情不和,村民杨丽芬已和前夫离婚,但孩子抚养费迟迟没有拿到。为此,她只好向法院起诉。经过法官们大半天的开庭审理和悉心调解,此案当天成功调解结案。法院不仅判决让杨丽芬拿到了小孩的抚养费,还就此在春节期间,为大多还未外出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
      “没想到春节刚过,法官就冒着这么大的雪到村子里开庭,还当场兑现了孩子的抚养费。法官们真不容易啊!”不少村民在观看完庭审后这样感叹。这是凤凰法院自去年8月开展“百案巡回审判”活动以来的第78场,也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推广“特色法庭”的一个“品牌”。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应该是停留在嘴上,而要根植到老百姓的心窝里。”2月25日,湘西中院代院长彭卫兵在开年部署全院工作时这样强调。
      湘西地处湘鄂黔渝四省市交界处,重山环抱,绿水萦绕,拥有着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神奇的山水风光和丰富的矿产资源。同时,湘西经济落后、工业不发达,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全州总人口的78%,是典型“老、少、边、山、库、穷”地区。
      以土家、苗、回、白等少数民族杂居的龙山县为例,80%为农业人口,封建家长制观念强烈,法律意识淡薄。该县434个行政村中,距离派驻法庭50公里以上的占到60%的比例,最远的行政村有120多公里。山区的特殊地貌、交通不便、通信落后等方面原因,无疑给这里的百姓诉讼增添了更多的成本。
      早在3年前,湘西中院党组便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法庭工作要走“审判工作与民族特色”相结合的新路子,要求两级法院结合民族自治区域特色,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建设特色法庭,方便群众诉讼。
      据悉,湘西两级法院审理的案件中,70%的案件当事人来自农村。如今,“圩场法庭”、“假日法庭”、“农忙法庭”、“苗语法庭”等30多个特色法庭已成为湘西土家苗寨、田间地头、矿山园区的靓丽风景。
      为了解决不同少数民族群众之间在诉讼中的语言沟通不便问题,湘西两级法院将“精通一种当地少数民种语言”作为必要条件。与此同时,还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乡镇,选任熟悉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从事人民法庭审判工作,消除语言沟通障碍,确保少数民族群众顺利行使诉讼权利。花垣法院设立了“苗语法庭”、龙山法院设立了“土家语法庭”,在审理有当事人是苗族或土家族群众案件时,将法律条款逐一“翻译”,立案、送达、开庭、调解交流全部使用苗语或土家语,用群众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预制交流,化解当事人的心理隔阂,争取得到当时人信任。
      湘西共辖七县一市,除州府吉首外,其余7个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为了让辖区群众打得起官司,湘西两级法院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力度,近五年来,共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100万余元。对于部分特殊困难群体,法院在争取财政支持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救助,五年来共发放司法救助款695万元。
      “如今,法庭已成为湘西两级法院司法为民的‘最前哨’,全州共有35个人民法庭,其中已经建成或改造21个。”据彭卫兵介绍,“全州还有14个法庭没有办公场所,其中1个在建,13个拟建。对上述法庭,相关法院也通过暂时借用政府、学校、财政所等单位办公场所有序开展办公、办案,基本上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古丈:“矿山法庭”呵护青山绿水
      “以前我们太不懂法,更不晓得啥是违法,以为开矿的都是大老板大好人。今天才晓得,违法开矿是害了自己害子孙啊!”日前,古丈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古丈县岩头寨乡的一起非法采矿案进行公开巡回审判,不少群众庭审结束后大声议论着自己的感受。
      被告人李中某与李某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于2012年6月至2014年期间在古丈县岩头寨镇非法开采磷矿,并将开采出的磷矿石装车贩卖,共计7736吨。在二被告人非法采矿期间,古丈县国土局先后两次下达《责令停止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李中某等人仍继续采矿,造成破坏矿产资源价值人民币170192元。在其非法采矿的过程中,破坏当地居民农田5.95亩,耕地3.6亩,退耕还林2.1亩,未给予补偿,同时洗选磷矿污染了当地河流,给下游人畜饮水带来了影响,引发了部分群众反映。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的法官们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关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现场说法,让案件当事人与旁听群众明白私自开采矿产是盗用国家资源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即使偶有获利,也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庭审现场程序规范、严谨细致,二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
      岩头寨乡是一个典型的苗族集居乡,也蕴含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延传
      着苗族的各种习俗,孕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岩头寨儿女,飞出了像著名歌唱家宋祖英这样的金凤凰。
      同时,岩头寨乡还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随着矿产资源的进一步发掘,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追逐巨大的经济利益,罔顾法律,不惜破坏环境,私自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据统计,目前古丈县12个乡镇中,非法开采点共有17处,而在这些非法开采点中,岩头寨镇共有7处,约占41%,非法采矿在岩头寨中大有蔓延之势。
      被告人李中某的非法采矿案,采矿点正是在古丈县岩头寨镇鲇溪村,且已形成规模,如不取缔,必将造成更大的损失。组织这次巡回审判,将法庭搬进岩头寨矿区,既是用法律手段捍卫国家资源的有效行动,更给非法采矿突出的岩头寨镇的群众生动地普及了法律知识,同时,也是告诫不法分子触碰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仅2014年,古丈法院刑事审判庭就开展巡回审判17场。通过不断加大巡回审理覆盖范围,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增强了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力呵护了当地的青山绿水。
      兴隆场法庭:创新“跨省巡回调解”模式
      2014年7月22日中午,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上司镇下仁等村绿树掩映,吊脚楼错落有致。
      在卢某家门前的坪场上,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兴隆场人民法庭的法官们正在忙着悬挂国徽,搬来巡回审判桌椅,摆上审判员、书记员的坐签。不多时,备受两地村民关注的简易法庭便搭建成功。
      本案原告卢某是贵州省独山县人,被告陈某(女)是湖南省泸溪县人。2009年,二人在外务工相识后登记结婚,生育一子。孩子两岁后,陈某便独自离家外出,再无联系。卢某因家中尚有87岁老阿婆和4岁儿子需要照顾,一直脱不开身前往一千多公里外的泸溪县与陈某办理离婚手续。于是,他便写了封咨询信寄到了兴隆场法庭,并提出要求与陈某离婚。
      没想到,他的这封信迅速有了回音。在兴隆场法庭安排下,书记员唐波到户籍部门查到了陈某户籍信息,并冒雨赶赴陈某户籍所在地小章乡梓木坪地回垅村找到她的父亲,并通过QQ将起诉书发送给了陈某本人。
      7月21日8点半,陈某带着行李来到了法庭。法庭核对了她的身份,并详细询问她双方离婚的条件及小孩抚养、有无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方面的问题。考虑到被告家中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照顾,无法来湘西办理离婚手续,法庭的法官决定赶赴千里之外的卢某家中上门巡回开庭。
      “以前想着到湖南打官司,来回一天时间都不够。现在好了,湖南的法官到我们贵州来开庭,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把官司办好,办案法官态度又好又亲切,法院工作值得我们点赞。”案件当天顺利调解结案后,卢某握着法官的手满意地笑了。
      召市法庭:“人大代表”助力巡回审判
      陈某文与陈某全本是同宗叔侄,双方因共同购买本村一处宅基地未明确相邻权属积怨很深。此前经村委会、乡政府五次调解,均未达成共识。
      “法官同志,麻烦你们帮我评个理!”1月8日,双方又因砌围墙产生摩擦,陈某文只好来到召市法庭,请求法庭为其解决纠纷。
      接到请求后,召市法庭负责人联系该镇的州人大代表唐敬武和贾坝乡政府干部一同前往陈某文家中调处相邻纠纷。
      “古时大官家和邻居为土地扯皮,都宁愿退让三尺,老陈,你这把岁数活到哪去了?你们两叔侄有什么扯不开的交?”到达现场后,唐敬武拉开陈某文,一席话让紧张的气氛缓和了下来。
      法官随即展开了实地了调查,经询问很快查明了纠纷根源。
      “全伢子,你也是,读书的时候学没学过孔融让梨?你把皮尺给我,我和法官给你们量下!”唐敬武与何庭长对作为界子的围墙重新进行了丈量,一旁的彭法官和许法官则耐心细致地劝起了陈某叔侄。
      “桐城六尺巷,以此为界,作不作数(“作数”即同意)?”同为召市人的唐敬武“霸起了蛮”。“法官刚才给我讲的法律我都听进去了,再说你老把式(老人家)发话了,我怎么敢不听,作数!”陈某全当场表态。一起长达三年的纠纷亦在人大代表的“助力”下迎刃而解。
      从“请进来”到“走出去”,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在湘西法院工作中的进一步深化,代表们亲身参与,不仅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也有利于更为全面客观认识法院工作,对司法公正实行有效监督。据统计,2014年,龙山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巡回审判32次,庭前调解132次,化解矛盾纠纷109起。
      链接: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03/17/content_95585.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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