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既拆围墙也补“心墙”

18.04.2016  12:26

 

        被告坚称在自家田坎上修围墙天经地义,原告却认为这段田坎是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历史通道,应该拆除围墙。日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们来到争议现场就地进行二审开庭,并成功调结此案。

        湘西州永顺县吊井乡吊井村村民李某、瞿某在自家屋后田坎上修建50多米长的围墙,导致该村众多村民无法进入生产区生产劳动,严重影响了村民集体的春耕生产。吊井村村委会以李某、瞿某侵占了历史通道,对当地农户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为由,起诉到永顺县人民法院,要求拆除围墙方便村民通行。

        二审庭审中,被告李某、瞿某辩称田坎是自家土地,且该便道并不是进入生产区的唯一通道,坚决不同意拆除围墙。李某已年近九旬,她认为是村委会依仗权势欺负他们一家,几度以死相逼,使调解工作困难重重。

        庭审后,法官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耐心的调解,从古代“六尺巷”故事到现在的物权法规定,从村规民约到为人处世的道理,希望双方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和睦的精神,合理合法地化解纠纷。

        经过耐心调解,李某女婿瞿某与孙子态度有了松动,认识到砌墙封路不应该,表示愿意让路,但要经济补偿。这时,法官又做起村委会一方的工作。村委会看在法官如此真诚调解,也当即表示愿意给予适当补偿。

        “既拆了围墙,也补好‘心墙’。”当天,参与现场旁听的诸多村民都对法官们竖起了大拇指。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相邻纠纷被成功化解。

        图①:法官开庭审理案件。

        图②:法官认真查看纠纷现场。

        图③④:法官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问题。

      链接: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6-04/17/content_110889.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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