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怀化:恪守司法公正 真情为民服务

28.10.2014  11:33
怀化中院法官指导当事人用触摸屏查阅案件信息。 李 炜 摄
通道县法院法官在侗寨巡回开庭。魏维志 摄
溆浦县法院法官工作室的法官在田间地头开庭。王伟平 摄

        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创新司法为民的方式方法,健全诉讼互动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4年,在怀化市两级法院的案件回访中,群众满意率达97.1%,共有30个集体和44名个人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怀化中院:信息化助推司法为民

        创新便民诉讼新举措

        7月30日上午8时,一辈子没有走出过大山的张某紧张地坐在新晃县人民法院的大屏幕电视机前,焦急地等待着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视频交流。

        8时55分,最高人民法院接访室的法官出现在电视机屏幕上。

        9时,张某做了几次深呼吸后,开始向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陈诉案情:“我给他们工作了十多年,他们一点保障也没给我,就要求解除合同……”

        9时45分,根据张某反映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给张某提了建议:“根据您的陈诉,我建议您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2014年初,怀化市两级法院全部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信访成本,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在推广远程视频接访的同时,怀化中院还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中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通过增加设备、加强网络建设和提高系统应用率等,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人性、自主的立案信访环境。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配备了案件触摸查询系统,当事人无须排队,便可自助查寻案件承办人、开庭时间和地点等基本信息及案件审理、执行进展信息。相关的诉讼须知和风险提示则一律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据统计,今年以来,怀化中院共接待来院咨询6500余人次,提供案件查询、导诉立案、法律援助等服务1800余人次。怀化中院立案和涉诉信访工作连续六年名列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谋划审判工作新格局

        “没想到现在都不用回老家就可以打官司了!”被告梁某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对法院视频开庭的做法很是赞许。

        梁某是会同县人民法院堡子法庭辖区村民,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林某,同年9月29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2年10月生育一子。但因性格不合,两人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0年梁某到浙江务工。2013年6月林某起诉离婚。

        法官甑媛媛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被告梁某远在浙江,如果来回奔波,时间、金钱成本过大。在确认被告身份无误后,法官进行了远程视频调解,成功化解了此案。既不耽误当事人的工作,还为当事人节省了近千元的路费。

        “怀化地处山区,辖区经济落后,大量剩余劳动力长年在外务工。不少在外务工的当事人因路途遥远、经济状况等原因无法到庭。而缺席判决,不利于彻底解决矛盾。”怀化中院副院长彭卫兵介绍。

        为此,怀化法院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服务优势,要求有条件的人民法庭开通远程“视频开庭”。

        截至2014年9月,怀化两级法院共“视频开庭”89次,极大地方便了辖区群众。

        怀化中院还注重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审判质量。2013年1月,怀化中院全面启用“数字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实现案件流程的网上运行、网上监控,定期对审判业务庭室和基层法院的审判质效指标进行分析评判、督促提高,对案件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等一些容易影响公正和效率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审判工作高效运转。2013年,怀化中院被评为“数字法院系统应用先进法院”,怀化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位列全省第三。

        构建能动执行新机制

        2014年6月5日,已从事十年执行工作的洪江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易孟贤“鸟枪换炮”了。

        2012年12月21日,易孟贤受理了申请人向龙(化名)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香(化名)离婚纠纷案。他向被执行人李香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李香向向龙支付经济帮助款1万元,并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申请执行费50元。李香拒不履行义务。易孟贤虽然经过多方努力,但是一直没法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4年初,怀化市两级法院启用了“湖南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易孟贤试着将李香的信息输入了系统。5月28日,系统提示,李香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账号上存入了1万余元存款。易孟贤第一时间赶赴银行对执行标的额1万元及申请执行费50元进行扣划。经时两年的案件终于执结。

        “为了解决执行难,我们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初步建立起便民、有效、低成本的执行机制。”怀化中院执行局局长张春翔告诉记者。

        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执行难题,怀化中院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在执行快速反应方面,充实执行指挥中心力量,开通“执行110”热线,对被执行人迅速采取措施;在远程查控方面,充分利用“湖南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监控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及时通知相关银行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促进案件快速执结;在执行联动方面,与公安、检察、金融机构、工商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协作,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资质认定、高消费等方面实行信用惩戒,对有财产拒不履行,转移、毁损财产等规避、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法律强制措施。

        2013年12月至今,怀化中院共执行到位金额2.4亿余元,对62名特困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120余万元。

        通道:

        双语法庭解民忧

        “侗话审案,是真正为我们侗族群众着想啊!法官真赖(侗语,好)。”通道侗族自治县红乡村支书杨某对法官树起了大拇指。

        今年1月,该县红乡村的村民杨某辉、杨某演、杨某浓3人在山场烧炭,因疏忽大意加之风大干燥,不慎引燃炭窑边上的杂草,酿成森林火灾,被检察院以失火案提起公诉。

        开庭前,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3个被告人都是60多岁的侗族大娘,目不识丁,且听不懂汉语。

        “这个案子用侗语开庭吧。被告人本身就心里害怕,又听不懂汉语,我们有双语法官,最主要是要保证她们能顺利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主审法官石英姿凝重地看着案卷。

        5月9日,两名侗族法官和一名侗族人民陪审员全程用侗语审理了该失火案,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杨某辉、杨某演、杨某浓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谅解,并就失火山场的损失达成了赔偿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双语法庭的尝试不光是一项特色为民工作,更是最直接贴近群众的好方法。”通道法院政治部主任吴明鹏介绍说。

        近年来,通道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加之,辖区内少数民族占到总人口的88%,特别是生活在农村侗寨里的少数民族不懂汉语。针对这一情况,通道法院注重培养“双语”法官,设立侗语法庭,通过侗语培训,使法官既能用汉语办案,又能用侗语办案,切实为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带来便利。

        “双语法庭契合了民族特色,是一项司法为民的新创举。”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海浪充分肯定法院工作。

        通道法院还将20则涉及农村、农民的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诉讼指南以侗族传唱的山歌形式编成通俗的山歌读本,免费赠送给全县21个乡镇。同时,抓住侗族赶集、山歌会等时机,就涉及土地承包经营、相邻纠纷、继承、抚养等的法律知识做成宣传展板,在集市街头开展法律宣传。

        今年以来,通道法院共开展双语法庭审理案件18件,鼓楼巡回审判30次,成功调解纠纷20起,派送法律宣传读本500余本,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溆浦:

        法官工作室减诉累

        2014年2月,家住溆浦县水田庄乡的村民谢某看着久违的离婚调解书,紧紧握着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谢某于2011年9月一纸诉状将丈夫杨某告上了法庭,起诉离婚。不曾想递诉状、取文书、调解、开庭……一趟诉讼程序走下来,让谢某焦头烂额。最后还因为不符合法定条件被判决不准离婚!

        好心人告诉谢某,如果实在不想继续和丈夫过下去,6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一心想解脱的谢某却犯了难:“我家离县城远,去一趟要三四个小时,家里小孩又小,田里的活计又多,一趟趟地跑法院,真的吃不消!”

        正在纠结时,谢某听说乡里有个法官工作室,有些官司不用去法院,工作室就能解决。怀着试一试的心理,谢某走进了法官工作室。

        值班法官舒生贵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邀请了当地乡、村两级的干部找到杨某,从情理和法理角度给这夫妇俩做调解工作。

        “法官你这话讲得在理,我在外也不容易,顾不上家里呀!我们夫妻闹到今天估计也好不了了,离了算是解脱。孩子的抚养费我会承担的……”经过一番调解杨某同意离婚。

        “想不到法官工作室解决了我的大问题。”拿到调解书时,谢某如释重负。

        2013年,溆浦县人民法院从机关和法庭抽调办案人员,在该县龙庄湾、让家溪、两江、水田庄、思蒙等五个最偏远乡镇共设立了5个“法官工作室”。每月公布法官工作时间和联系方式。

        “法官工作室是溆浦法院践行‘一线工作法’,落实司法为民宗旨,让司法服务覆盖偏远山乡的举措。”溆浦法院院长向东说,“工作室不局限于被动调处纠纷,还与巡回法庭、司法流动服务等结合起来,更加便于法官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减轻群众诉累。”

        近半年来,法官工作室共接待群众140人次,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0余件,参与调处纠纷40余件,大部分纠纷就地得到解决。

      链接: http://www.rmfyb.com/paper/html/2014-10/28/content_89780.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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