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从堵、拒、躲到笑、赞、迎

07.04.2015  17:14

      本报记者 曾妍 本报通讯员 常研
        处处鲜花,满眼绿树,暖色调的楼房与其相映成趣。行走在其中,仿佛置身于一处美丽的花园式洋房群中。这是4月1日,记者跟随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走访破产企业岳阳市织布厂职工龙志明时,在春华家园小区看到的一幕。
      可谁能想象,这春意盎然的花园洋房小区,居然是廉租房。而作为一个破产企业的特困户,龙志明更想不到自己能住进这座花园里。
      岳阳市织布厂始建于1952年,是一家生产加工解放鞋鞋里布的企业,曾红极一时。进入21世纪以后,大众对解放鞋需求量的急剧下降,使得整个行业进入冬眠期,而处于这条产业链下层的织布厂更是由于产品单一、低端,举步维艰。到了2010年,500多人的织布厂虽然还在继续生产经营,但是产品利润却只够勉强养活100多名职工。2011年,织布厂正式申请破产,原厂区和单位宿舍都属于企业财产,将进入拍卖程序。
      龙志明和妻子万小梅都是厂里的老职工,多年来一直住着厂里的公房。厂子要破产了,龙志明有着自己的困窘担忧,其中最让他忧心的就是住房问题:“连最基本的住房都不受保障,往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和龙志明存在同样想法的还有百余户人家。
      “虽然织布厂濒临倒闭,厂内矛盾重重,但职工在情感上依然很难割舍。特别是住在职工宿舍的这百多户,双职工占大多数。另外,厂区内公房、私房、部分集资房混杂,厂门口还有10余户正在经营的租赁户。听说要拆迁,职工和租赁户抵触情绪都相当大,使得破产工作初期进展缓慢。”承办该案的法官李琛介绍。
      岳阳中院通过实地调研,发现职工住房、利益分配、三金和租赁户退租等问题尤为突出。其中,职工的住房问题和租赁户退租问题更是影响破产工作顺利开展的最大难题。
      为了实施整体搬迁,岳阳中院决定上门做工作。由于当时部分职工和租赁户已经开始另谋出路,白天不在家,法官们只能选择晚上上门。
      “他们不仅先后6次在晚上组织座谈,更是走进职工家里,与大家面对面交流。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甚至遭受过职工的白眼和租赁户的迁怒。”回想起当时的情景,织布厂原厂长陈晓军至今感慨万分。
      走访艰难地进行了下来,岳阳中院也收集了大量意见。在把意见归纳整理以后,法院立即与市政府、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协商,为织布厂职工力争政策,将利益最大化。一番工作以后,有关部门同意让利土地出让金,全体职工的安置费用基本得到解决。
      织布厂地处市中心商业黄金地段,租赁户对厂子的拍卖补偿也存在着较高的期望值。为此,法院反反复复地跟他们释明法律。最终,从气势汹汹地要求高额搬迁费到最后的心平气和,所有租赁户都在规定的拆迁日前自动搬迁。
      “现在,他们看到我还会很热情地打招呼呢。”陈晓军笑道。
      在职工住房问题的解决上,50余户通过房改政策获得了房屋产权的职工签订了住房原址还建协议;50余户租住在企业公房的职工,法院为他们联系了经济适用房;10户特别困难的职工,法院则三番五次到房产部门衔接,确保他们住进了廉租房。
      廉租房实行的是摇号分配政策,织布厂申请破产的那几年,都排到了6000多号,这无疑使得织布厂的特困户们“望号兴叹”。

      “多亏了法官为我们四处奔波,我们才能提前住上这么好的房子。”龙志明就是10户廉租房客之一。
      “现在的住房条件跟以前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龙志明说,以前一家三口挤在不到30平方米的集体宿舍里,不仅破旧不堪,到了春天或者遇上下雨,满屋子都滴得出水,潮湿不堪,上厕所还要跑公厕,非常不方便。
      像龙志明这样的织布厂住厂职工,有的已经住进了新房,而有的还在等待着即将在原址还建的高档电梯房。面对法院和法官,职工的态度由堵、拒、躲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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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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