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医养“结合”需多方“撮合”

09.08.2016  16:21

 

   (《人民政协报》2016年8月8日6版

  谢咸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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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菜有人送、衣服有人洗、病了可以就地接受治疗,还能和大家一起唱歌跳舞,多高兴啊!我喜欢住这儿,这儿就是我的家。”78岁的齐娭瞬在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养老康复中心一住就是9年,自己开心,子女放心,她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十二五”时期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空巢化形势异常严峻,失能、半失能老人急剧增加,老年人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

  湖南省湘潭市的老龄化与全国情况类似。据湘潭市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16年4月,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53.9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9.08%,65岁以上人口34.3万,其中失独老人1900人,城市“三无”老人700人,农村“五保”老人2.11万人,失能老人3.77万人,半失能老人10.18万人,老龄化程度居全省第二,并呈现出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征。

  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今后我国养老事业发展的方向,也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问题的关键。为此,湘潭市大力完善养老服务事业,重点打造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4年,湘潭市成为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按照“90、7、3、3”的目标(即90%的老年人通过家庭,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照顾养老,3%的老年人通过入住服务机构养老,3%的困难老人享受政府的养老补贴),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6个,床位7386张,入住老人人数为4400人,床位利用率为59.5%。已建成了51个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15个示范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05个农村幸福院。

  在医养结合方面,以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为重点,投资6500多万元,建成了湖南首家集托老、病养、老年康复于一体的“湘潭市托老康复中心”,主要职责是为全市“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临终老人提供养老康复和关怀服务;2015年,又投入1.2亿元,启动二期工程“老年颐养楼”建设。

  湘潭市还建立了以养老信息平台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以企业搭建、政府补贴、养老服务企业运营、各养老服务加盟商参与的模式,建成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满足6400多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需求的基础上,向全社会老年人开放。

  医养仍未有效结合

  虽然湘潭市具备了医养结合的基础条件,但目前推行的养老模式中,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社区照顾养老占绝大多数,依赖医疗服务的机构养老服务的只占3%。据统计,当前有85%以上的高龄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病,医疗、康复、护理成为了老年人群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部分老年病人的特殊医疗需求,如失禁、吞咽困难、鼻饲、慢性病长期照料等问题更为突出。

  而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医养分离比较严重。机构养老服务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局限性,主要受医院床位数、医护人员数量等影响;居家养老因不具备医疗服务的承载和保障,老年人一旦患病,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又增加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成了“常住户”,有的老年患者甚至在医院一住就是一两年。老年人这种“押床”现象,使有限的医疗资源更加紧张,而养老机构因缺少医疗资源的配备,床位利用率不足60%。

  笔者调查走访发现,造成这种“医养分离”现象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老而缺养”。据测算,湘潭市53.9万老年人中,应满足52.2万老年人享有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目前该市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仅依靠荆鹏、金梦园、银海等为数不多的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家政服务;仅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和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免费访视服务。

  二是“养而缺医”。大医院忙于看病,无暇顾及医疗养老领域;许多基层医疗机构受到政策、医疗保险等制约,宁可闲置医疗资源,也无动力开展医疗养老服务。

  三是“医而缺人”。养老机构专职服务的医生护士数量很少,提供的服务内容也局限于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目前,湘潭市基层医疗机构在编在岗2277人,空编805人。与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相关的全科医生、中医药人员、康复医师和技师、注册护士等专业人才更是短缺。

  四是“人而缺管”。养老服务行业由民政部门管,医疗服务由卫生部门管,医保报销由人社部门管,发改、住建、财政、国土、老龄委等部门也参与到“医养结合型”机构的监管和服务中,虽各有职能分工,但仍存在职责交叉和管理空白区。“多头管理”其实就是“多头不管”。

  此外,湘潭市医疗养老缺乏产业体系,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医疗养老离产业化还有很大距离。

  多措并举推动医养结合

  笔者认为,要做好“医养结合”这篇文章,需要多方“撮合”,具体应从以下五方面着力:

  统筹科学规划。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设纳入区域老龄发展规划、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医养结合发展的规划引导,确保落实。指导现有医疗和养老机构的有机衔接,合理调整其规模、数量和功能定位,通过养老机构和医院近距离规划设置,并达成合作协议等多种方式,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在老年人群的利用效率,免去老人就医的奔波之苦。

  提供政策支撑。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医疗卫生统一管理;支持和要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老年就医优先优惠服务和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并享受养老机构政策支持。对过剩的公立医疗资源进行整合,将部分一级或二级医院(包括厂企医院)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直接转型为老年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基层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居家养老对象提供签约服务。

  鼓励民企参与。改变政府包办包管机制,加大对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采取民办公助或公办民营的市场运作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培训一批。卫计部门要将医养结合机构中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建立医卫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长效机制。同时,利用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的资源,通过继续教育等方式,对敬老院和养老院的护理人员、医院护理员进行培训,提高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素质。二是培养一批。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三是引进一批。政府采取购买方式向大中专院校“订购”人才,并通过优惠政策,吸引养老护理专业人员投身养老服务行业,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四是留住一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应纳入卫计委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考核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发挥中医优势。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中。可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护理人员中医药技能培训,建立中医养老特色。中医中有很多养老和防病治病方面的知识,应高度重视中西医结合,强化实践,这对于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大有裨益。

  (作者系湖南省湘潭市政协文卫法制群团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