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21.01.2016  19:50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观清

  各位代表:

  我受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依法履职,积极进取,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共举行主任会议16次、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个,作出决议、决定9项,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修改1部、废止1部,开展专题询问1次、集中视察3次、专题调研16次,对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认真行使立法权,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常委会坚持“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思路,抓住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这个关键,着力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对房屋安全的使用、鉴定、危房治理、监督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支持。针对我市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建设落后、管理体制不顺畅、服务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常委会制定《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当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并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强制性、义务性规范确保伤重病员得到及时救治,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民生保障水平。为有效防治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竣工后库区的水污染问题,着手进行《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组织对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城市湖泊管理、城市养犬管理、大围山区域生态保护、沩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和黄材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6个项目开展了立法调研。还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长沙市物业管理条例、大围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保护条例和长沙市环境保护教育条例等立法议案,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办理意见并答复代表。

  完善立法法律规范。根据市委2015年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及修改后的立法法的新规定,修改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强化了发挥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充实了推进科学民主立法的内容,对地方性法规解释制度作了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了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条例的修改对于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所有法规草案全部在媒体上公开征集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拓宽人大代表、立法专家与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使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为推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常委会组建了立法咨询专家库,完善了立法论证制度。还委托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和法律服务机构对《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3部法规进行全面评估,实现了评估工作的常态化、社会化。

  二、认真行使监督权,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支持市政府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确保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总体平稳。组织主任会议成员选取工业发展、城乡建设、交通、水务等专题对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做了前期准备。组织对《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督查,推动市政府在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积极引导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围绕建设品质长沙的目标,常委会选择听取岳麓区规划工作情况作为着力点,推进人大依法监督规划工作步入常态化。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对会展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支持政府推动会展业创新发展。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集中视察,为工程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全力支持拆违控违大行动,组织主任会议成员深入一线调研拆违工作,深入各自责任片区督促拆违进度。按照市委统一安排,主任会议成员主动服务、积极推进了各自联系的民生、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积极推动新预算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深化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监督,实现了纳税人的每一分钱收支都纳入了预算管理的目标。强化对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组织对2015年预算执行及2016年预算草案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调研审查,并邀请熟悉财经工作的人大代表对预算草案进行预先审查,提前介入预算编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为大会更有效地审查批准预决算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强对预决算公开的督查,督促政府在去年预算公开的基础上实行决算公开,将全部预决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对事关民生的教育、城管、商贸等公共项目资金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确保预算规范执行。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督促政府清理存量债务、控制债务增量、防范债务风险。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所有部门均已报告整改情况,督促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常委会以保护长沙的青山碧水蓝天为己任,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巩固深化水资源管理专题询问的成果,同时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全市水污染防治跟踪督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历时5个月对9个区县(市)进行抽查和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当场反馈整改意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农村小水利建设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进行集中视察,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对湘江库区城区段截污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狠抓工程进度。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42处涉水污染项目,开展“水污染防治回头看”督查活动,逐一进行回访督查,整改率达到90%以上,区域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组织对森林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听取部分区、园区及8个市直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进一步推进“三年造绿大行动”及林业生态建设。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组织开展“长沙环保世纪行”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常委会成立两个执法检查组,开展了历时2个月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现场抽检等方式,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主要食品、重点区域进行了深入检查和实地暗访,并制作了暗访视频在常委会会议上播放,掌握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同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两组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项视察,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专题询问,就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20个问题。市政府分管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充分体现了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审议和询问,常委会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让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美好愿景在长沙尽快变为现实。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卫生医疗条件的改善,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决议》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政府出台了基层医疗机构改革等相关政策。还继续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长沙)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民族团结与发展等等。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组织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活动,强化宪法意识,促进宪法实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政府与社会团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了旅游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的报告,围绕加大依法监管力度、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在去年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常委会对禁毒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听取了市政府及7个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努力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主题,继续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让人民群众在线监督司法案件办理,切实提高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为促进我市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还听取了政府落实专利法、税收征管法、城乡规划法等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对因行政诉讼、征地拆迁、农村外嫁女土地权益保护等涉法信访件和信访难点进行了集中研讨。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87批(次),促成40多起信访件息访息诉,妥善处置了一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涉法涉诉问题。

  三、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将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相结合,围绕事关全市工作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听取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报告,支持政府顺利完成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组织开展体育法执法检查,听取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体育法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健身运动的决议》,明确了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体育活动场地设施等规定,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同时,寓监督于支持,及时批准政府提出的42个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和4个新增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政府提出的设立棚改基金解决长沙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分资本金相关事项,确保全市旧城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切实做好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党委意图的顺利实现和任免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任免制度,充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干部任用上的知情权、表达权,坚持做好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和拟任人员任前报告等工作,提高了任免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8人次。

  四、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切实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常委会坚持“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开展靠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的工作理念,把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提升代表履职水平、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代表工作活力不断增强。

  继续深化“双联”活动。常委会以“双联”活动为平台,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继续推进代表联络平台建设,畅通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渠道。坚持完善代表活动室、联络站点建设,确保代表活动阵地正常运转。支持和规范市、县两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工作,其中82 名市人大代表已向选举单位述职。继续开展“六个走在前列、人大代表风采”宣传报道活动,不断加大履职典型的推介力度,涌现了一批投身经济发展、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政督政、敢于为民代言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了人大代表的勇于担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坚持“主任领办、重点交办、跟踪督办”的工作思路,创新督办模式,增强督办实效,建议办理的代表满意率、问题解决率不断提高。首次将代表建议目录在人大网站进行公开,部分代表建议及答复情况在办理单位网站公开;启用了代表信息平台,做到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即时追踪,提高了督办工作的时效性。选择22件具有代表性的建议向市政府重点交办,选取12件事关发展大局和民生问题的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增强了引领示范作用,南郊公园提质改造、高层电梯安全、环卫工人“五险”补缴等一批代表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对尚未办结的开福寺及周边环境提质改造等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进行督办,有力推动了问题的解决。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后提出的31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达到302件,占办理总数的90%以上。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智慧源泉、活力源泉,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拓展履职渠道。组织两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160余名市人大代表围绕新预算法、依法治国专题进行了学习研讨。组织代表听取“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收集整理审议意见30余条,并致函相关部门进行办理,还听取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同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积极为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和知情知政提供便利条件。

  五、深入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常委会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功夫,在守纪律讲规矩、提高干部素质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在真抓实干、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上下功夫。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开展研讨,做到边学边查边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加以整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主任会议成员及机关干部还扎实开展了“一推行四公开”、“结对联系服务群众”和“一进二访”活动,深入扶贫联系点走访慰问,参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坚持机关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常委会会前集中学习制度,先后举办环保法、预算法、旅游法、食品安全法等专题讲座,组织全市人大系统部分干部到浙江大学培训基地学习。注重建章立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认真总结专题询问的经验,制定《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确保了专题询问纳入规范化轨道。始终坚持邀请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拓展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信息平台沟通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

  着力增强工作整体合力。常委会注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作用,促进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同时,注重加强对各区县(市)人大工作的指导,通过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专题座谈会、工作联系会等方式,在地方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活动等工作方面坚持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全市人大工作的发展。各区县(市)人大工作呈现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局面。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与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与改进的地方,如立法的主导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民主立法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还需加强跟踪问效,尤其是在推动解决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民生问题方面,还要做出更大的努力;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创新思路、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树牢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努力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坚持“稳住 、进好、调优”的基本思路,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转型创新发展、城市品质提升、重点项目建设、民生福祉改善等重点工作任务,科学谋划重大事项决定、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使人大各项职责的履行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始终与中心工作同步。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程序,确保党委意图和人民意愿的高度一致。

  二、着力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

  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注重以法治思维和创新精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制定《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进一步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大对立法选项、起草、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的组织协调。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完善立法公开、论证、听证、评估、咨询等制度,吸收更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立法活动,畅通意见反馈渠道。适时开展立法前和立法后评估,继续引入“第三方评估”,努力使每部法规的制定更加科学民主、管用有效。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围绕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管理等情况的报告;组织对小城镇与美丽乡村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棚户区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围绕行政审批改革落实、精准扶贫、城市管理、房地产发展等情况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以水污染治理、禁毒工作、食品安全、学前教育等为重点,对本届以来通过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探索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不断推进财政监督的公开透明。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梳理总结并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长沙)行”、“司法公正长沙行”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活动。

  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继续深入开展“双联”活动,完善主任会议成员联系走访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完善代表履职学习制度,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健全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机制,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推进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拓宽和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内容。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完善督办工作制度,加大督办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公开范围。支持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对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经过有关法律程序,2016年市县乡人大将与同级党委实现同步换届。我们将深化对同步换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的法律规定,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深刻汲取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旗帜鲜明地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工作依法有序、风清气正。

  六、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常委会的履职实效。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依法履行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维护制度不变通,致力于建设一个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人大机关。继续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履职热情,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做到换届之年劲头不减、工作不松、标准不降。主动适应作风建设的新常态,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和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充分彰显人大机关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美好蓝图已绘就,奋发有为正当时。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务实作为,不断开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局面,为建设能量更大、实力更强、城乡更美、民生更爽的长沙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