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议案5件

01.02.2015  10:54

  1月31日,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组获悉,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符合议案条件的议案5件。

  这5件议案分别为:关于进一步完善《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放宽少数民族地区生育二孩政策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省酉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省黄石水库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省水府庙水库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

  议案组认为,这5件议案均为地方立法议案,事项基本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案由、案据、方案均符合议案规范。经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会后分别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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