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

16.04.2015  18:15
  《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4年11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省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具有极其重要作用,为保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是我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为宣传贯彻实施好《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法治人社”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和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省人力资源市场,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为,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制化。

  二、主要目标

  强化原有市场的整合,全省建立真正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放宽管制,培育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主体,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新生业态,发展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宣传人力资源市场行为规范,保护用人单位、劳动者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权益。

  三、实施步骤

  《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日至4月20日)。印发《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及贯彻实施指导意见,部署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列为201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组织将《条例》在《湖南日报》、《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等媒体上全文刊发,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湖南民生网等媒体上发布消息。省厅组织编印《条例》宣传单行本、《条例》宣传手册,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准备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4月29日为全省统一的《条例》宣传日,省厅组织《条例》新闻发布会。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会议(培训)、广播(宣传车)、电视(光碟)、报刊(宣传资料)、横幅(标语)、黑板报(公开栏)、咨询台、讲座、知识竞赛、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媒体采访报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开辟宣传贯彻专栏。厅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抽查各地《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三)学习培训阶段(5月4日—5月30日)。要着力开展政府、行业、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个层面的学习培训,要注重培训效果。省厅5月份将举办全省专题培训班,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法制、人力资源市场工作的领导,法制、人力资源市场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系统学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认真抓好本地的学习培训工作。各个市州、县市区组织专题培训班不少于1期,每期培训天数不少于2天。要确保培训覆盖面100%,参培人员比例100%。

  (四)巡查总结考核阶段(6月—12月)。省厅在下半年将组织对《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情况的巡查,调查了解《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印发《条例》考试试卷对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者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年终按本年度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条例》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条例》秉承关注民生、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理念,是发展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行为,保护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政府大力支持、科学部署《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要成立工作机构,制定相应方案,安排适当经费,明确专人负责,扎扎实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既要严禁铺张浪费,又要确保《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并积极组织向《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等相关媒体报送《条例》宣传贯彻信息。4月掀起宣传高潮,要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文、人力资源市场上有标语,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今后要把《条例》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教育的重点,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都要组织有效的宣传活动,增强人民法制观念,使《条例》深入人心。

  (三)强化责任,完善服务。《条例》对职业中介业务的行政许可,明确规定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省级和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此项许可权限,因此,县级切实履行行政许可职责,省级和市州要加强对此项行政许可权限下放的业务指导。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和《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流程,扩大公共服务内容,规范公共服务行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宣传参考标语

  附件:

  《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宣传参考标语

  1、热烈庆祝《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贯彻实施《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开启人社法治新篇章

  3、学习《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发展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5、严禁职业中介欺诈

  6、依法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禁止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7、发展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8、畅通求职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9、统一市场促发展,保护权益惠民生

  10、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