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系统腐败案涉27人 含4名厅级干部

21.11.2014  10:30

  6月2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随着法官手中法槌的落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冯伟林浑身瘫软,面色惨白。

  16页的判决书,记录了冯伟林的138笔受贿事实。冯伟林是省交通厅原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2011年8月,因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经司法机关查实,受贿4380.9万元。

  冯伟林是省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中的一员。经省纪委调查,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27人,包括省交通厅的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以及副厅长邹和平、副厅长李晓希等4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

  我给自己“修了”一条不归路

  自从被省纪委采取办案措施后到现在,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经常以泪洗面,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期望,辜负了领导对我的期待,也辜负了亲人对我的厚爱。我本应该用手中的权力好好干一番事业,为湖南多修路、多架桥,结果桥修好了,路修通了,我却成了阶下囚,所以我感到特别后悔。不管今后如何,我的悔恨之心会伴随我的一生。(摘自冯伟林的忏悔书)

  A

  想方设法染指工程项目敛财

  截至2013年底,湖南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总里程达5084公里,在建总里程达1300公里,两项数据位居全国前列。陈明宪、冯伟林等个别腐败分子借着这股“东风”,插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大肆敛财。

  由于陈明宪、冯伟林、邹和平、李晓希等人纷纷插手高速公路建设,常常出现同一个工程项目几个人都打招呼的情况,甚至闹出因分配不均领导之间互相告状的闹剧。

  2006 年,邹和平帮范某打招呼,在邵怀高速公路上拉隔离栓工程。范某在招标中排名第一,但工程最后给了招标中排名第二的陈明宪弟弟。范某和邹和平非常生气,范某要去告状,邹在背后支持。为此,邵怀高速项目经理蒋鹏飞专门请邹和平吃饭解释,说那个项目陈明宪也打过招呼,请他出面制止范某告状。最后,只得又给范某安排一个附属工程项目,此事才算平息。

  冯伟林当上省高管局局长后,经常出面协调利益之争。2007年左右,省高管局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保险业务统一管理,在分配汝郴、郴宁、宁道三条高速公路保险业务时,邹和平跟冯伟林打了招呼,要求给某保险公司做,但因此前业务已分配好,不好再更改,最后该公司没有拉到业务,邹和平非常生气。为此,在安排新溆和溆怀两条高速公路保险业务时,冯伟林特意叮嘱经办人,必须要将这两条路的保险业务给邹和平推荐的保险公司做,邹和平这才满意。

  为了不闹出“大事”,冯伟林特意召集项目经理“约法三章”:一是如果上面领导打了招呼的,不要以我的招呼为主;二是同一个标段有几个领导打招呼的,项目经理自己去协调好;三是至少每条路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标段不是打招呼中标的。

   B

  利用职务之便操纵工程招投标

  为操纵重大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陈明宪、冯伟林等人“发明”了“串标”、“围标”和“清标”三步工作法。

  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就必须公开招标。那些想在工程公开招标中中标的人事先找到冯伟林等人,他们再指示或授意下属事先将要招标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告知请托人,请托人得到准确信息后,选取其中的一个标段并告知冯伟林,这便是“串标”。

  随后,请托人再花钱组织一批具有投标资质的企业报名投标,然后在每个项目资格预审前,将这些花钱雇来的企业名单交给冯伟林,同时注明自己想要中标单位的名称,让冯伟林给项目经理打招呼,确保这些雇来的企业尽可能多地通过资格预审,这样就可以对自己想中的标段进行“围标”。如果没有完全“围死”,还有其他企业也进入了最后投标圈子,则必须在正式投标前,与其他通过的企业进行协商,给予他们一定金额的补偿,让他们配合围标。

  最后在资格预审时,已听冯伟林打过招呼的项目经理,把资格预审名单统计表给有关人员预审时,先将打了招呼的单位画了钩,没打招呼的画了叉,然后告诉预审人员要确保画钩的单位通过预审,画叉的单位要尽量找问题将它们清出去,这就是“清标”。

  通过这种方式,冯伟林等人牢牢掌控住工程招投标,又不留下“把柄”。陈明宪曾在忏悔书中说:“为了给请托人清除招标障碍,有时候我甚至以一个招标书里面某一页没有盖章为理由,将投标人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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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郑亚邦卿洪春刘学先)
(编辑: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