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交通建设市场省外建筑业企业监管

27.11.2014  15:3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省外建筑业企业监管的通知》,从3月14日起对进入湖南省交通建设市场的省外建筑业企业进行登记备案。通知规定,一是进入湖南省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外省建筑业企业,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并签订入湘施工《诚信承诺书》;二是实行交通建设市场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信息公布制度、统计报表制度、诚信情况年度考核通报制度;三是项目招标公告应对进入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省外建筑企业的登记备案提出明确要求。对于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摇号确定投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后摇号当日,省外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到场签字确认;四是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直属单位加强监督执法和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上报工作,及时认定上报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省交通运输厅每年组织对所有进入湖南省交通建设市的省外建筑企业上年度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通报;五是对在诚信情况年度考核通报中不合格、公路工程信用评价为D级或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水运工程一年内有两次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入湘施工登记备案及公布信息予以注销,并责成其整改后方可重新申报办理入湘施工登记备案手续。

来源:厅基本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