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公布交通违法排名前十路口

15.12.2014  14:00

  红网长沙12月14日讯(记者 张珍 通讯员 肖强)近日,长沙交警公布了非现场执法数据分析。11月份长沙城区电子警察(含视频抓拍)共抓拍各类交通违法178461条,其中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54389起)、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51142起)、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49019起)、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6624起)等交通违法高居榜首。

  据长沙交警科情室负责人介绍:从11月份长沙城区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数据可以看出,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占到了总数的6成以上,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排名前十的路口(路段)中,抓拍的交通违法也是以此类交通违法为主。造成这些违法的情形主要有:一是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没有留意前方车道行驶方向指示牌、地面导向箭头、车道实线、变道虚线等标志标线的指示提醒,未提前选择行进方向和相应车道,造成在路口实线路段临时变道;二是车辆行驶途中驾驶人急躁冒进,特别是在交通高峰时段前方车辆排候灯或遇突发情况行驶缓慢时,哪条车道宽松就往哪条车道挤,造成临近路口实线变道、占道通行或占用专用车道规定等交通违法频频发生;三是驾驶人抱侥幸心态钻绿灯空子,违反行驶车道标线和箭头信号灯指示“借道通行”或候灯,发生交通违法;四是违反禁止停车、网格线等禁停标志标线的指示随意停放车辆;五是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和侥幸心理,守法意识不强,乱挤乱插现象较为严重。

  上述交通违法,不但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不必要的交通延误,同时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交警部门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行车安全和便捷,敬请依法参与城市交通生活,严格按灯按线和遵守交通标志指引通行,进出路口提前选择行进车道,遇交通拥挤保持平和的良好心态。为减少交通违法,提醒市民守法出行,长沙交警将定期发布交通违法多发路段及排名情况。

  附: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排名前十的路口(路段)

  1、韶山路的城南路路口至赤黄路口路段3877起;

  2、湘江路与劳动路交叉路口1822起;

  3、芙蓉路的湘雅路路口至湘春路路口路段1811起;

  4、岳麓区玉兰路的振兴路路口至桐梓坡西路路段1508起;

  5、湘春路与蔡锷路交叉路口1501起;

  6、建湘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至建湘路与五一路交叉路口路段1491起;

  7、劳动路的白沙路路口至贺龙体育场南通道路口路段1335起;

  8、岳麓区西二环的金星南路路口至麓山南路路段1314起;

  9、劳动路口与芙蓉路交叉路口1211起;

  10、岳麓区潇湘大道的咸嘉湖路路口1020起。

  电子警察抓拍排名前十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扣3分)54389起;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扣3分)51142起;

  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扣0分)49019起;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扣2分)6624起;

  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5870起;

  6、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6分)5171起;

  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扣3分)3860起;

  8、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扣0分)1578起;

  9、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扣3分)210起;

  1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含)以下的(扣12分)16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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