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依法执法时被无牌车主持刀追砍

27.05.2015  12:34


受伤民警唐明在医院接受治疗。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长沙晚报报道,“表带都被砍断,如果不是这块手表,可能这只手都保不住了……”一名目击者感叹道。昨日,雨花区交警大队九中队民警唐明在长沙大道万家丽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遭到违法当事人持刀追砍,受伤民警随后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目前,高桥派出所已受理此案,警方正在对相关案情作进一步调查。

  查扣违法三轮车时遇追砍

  雨花区交警大队教导员余卫东介绍,当日上午,雨花区交警大队多个中队民警在长沙大道健宜酒店路段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整治过程中,对一辆存在无牌上路、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正三轮摩托车进行依法查扣,当事驾驶员极不配合。民警将该摩托车暂扣后停放于长沙大道万家丽路口的九中队交警岗亭旁,等待拖车到来。

  11时30分左右,民警协助施救站工作人员将查扣的违法三轮摩托车装上拖车时,该驾驶员继续在现场纠缠,不让装车。记者从现场拍摄的视频中看到,11时50分许,该驾驶员突然拿起一把菜刀,朝正在现场的九中队代理指导员唐明追过去,三次对着其头部砍去,其中一次,唐明顺势用左手一挡,菜刀砍在了左手小臂上,顿时血流不止。正在附近参与整治的民警见状,当即将该行凶男子制服,随后该男子被雨花区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的民警带走。

  交警提醒文明守法出行

  记者从警方拍摄的照片上看到,开正三轮摩托车的平头男子身穿黄色T恤,其右侧衣袖上还留有血迹。据初步调查,该名行凶男子为闵某生,平时在高桥附近的一家物流公司送货,当时是送货后空车返回。被砍伤的民警将进行法医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的情况,依法追究行凶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唐明的手腕肌腱受伤,伤口深见骨头,手术从下午一点钟开始,到三点半才结束。”一直守在旺旺医院三楼手术室外的余卫东说。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应文明守法出行,自觉配合交警的检查和执法,若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暴力抗法亦是法治警钟

  文    峰

  一次依法执法行动,却引出暴力事件,毫无疑问,从现有信息来看,公安交警开展综合执法,是为了维护城市公序。它不仅于法有据,而且符合广大市民的共同利益。透过相关信息,从法律层面来看,对于砍人男子的行为,相信司法机关也一定会有公道裁决。

  很多时候,执法人员面对的暴力抗法的表现形式往往是威胁。虽然我国《刑法》第277条早已设定了专门的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但是,威胁可能会给执法人员带来心理影响。如此,就可能会影响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法律刚性。据此,再推理下去,当一个人预期自己暴力抗法的成本不高的时候,或者根本不知相关法律规定的时候,他的暴力抗法行为就很有可能会从威胁变成制造血案。而且,揆诸现实,这种情况的相关例证并不鲜见。

  无需赘言,正义与邪恶,执法与抗法,是一组矛盾。既然是矛盾,矛盾双方就可能会产生冲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在旗帜鲜明依法执法的时候,决不能容忍“暴力抗法”,否则就会有违我们的法治目标。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暴力抗法同样也是法治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