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林毅:以“互联网+”提升“十三五”民政转型发展水平

19.09.2016  07:05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是一个世界潮流,对人类生活、生产、生产力发展都具有很大的进步推进作用”。湖南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日前在民政部《民政工作文选》(2016年第3期)发表署名文章《以“互联网+”提升“十三五”民政转型发展水平》。段林毅厅长在文章中指出,网络已经走入千家万户,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民政部门要主动适应时代潮流,以更加主动的态度,拥抱“互联网+”,牢固树立互联网+民政思维,聚焦“互联网+”民政重点领域,夯实“互联网+”民政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十三五”时期民政转型发展水平。

以“互联网+”提升“十三五”民政转型发展水平

  (《民政工作文选》2016年第3期)

  湖南省民政厅厅长 段林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是一个世界潮流,对人类生活、生产、生产力发展都具有很大的进步推进作用”。网络已经走入千家万户,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民政部门要主动适应时代潮流,以更加主动的态度,拥抱“互联网+”,运用“互联网+”,全面提升“十三五”时期民政转型发展水平。

  一、“互联网+”民政是转型发展方向

  现在,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越来越成为获取公共服务的新平台。民政民生职能的不断拓展,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社会要求越来越高,如何满足社会个性化、多元化、便捷化需求,急需与互联网这种生产要素融合,通过跨界融合,成为新的创新动力,改变传统行业发展。

  (一)“互联网+”是世界潮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提出的“五大新发展理念”,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创新理念。国际上认可度最高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就是由5个“创新投入指数”和2个“创新产出指数”构成,共有21个二级指标,其中2项最重要的就是“在线创新”和ICT(信息、通信和技术),由此可见互联网在创新中的地位,为此麦肯锡推崇IGDP(互联网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重点考察互联网在GDP中的贡献度;华为认为“连接”是新的生产要素,推出了“全球连接指数”,发现连接指数每提升1点,人均GDP增长1.4%-1.9%,引起全世界的高度重视,比如德国率先发起工业4.0革命,用互联网连接工厂,从“制造”向“智造”升级,预计效率可提高30%。可以讲,互联网今后将引领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潮流,民政部门要更加主动顺势而为。

  (二)“互联网+”是国家战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对“互联网+”作出了安排部署。今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座谈会上指出,“要推进网络强国,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让互联网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李克强总理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强调“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务院也专门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深刻阐述了“互联网+”与创新驱动发展、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新常态新引擎新动能、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已经将“互联网+”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作为全国创新要素,要求通过“互联网+”行动,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战略性和全局性”影响,这些不仅是对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对+政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智慧民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雨后春笋般兴起,尤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与互联企业战略合作,比如湖南省政府就先后与腾讯、阿里巴巴等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商贸流通、民生服务等方面达成共识,为“互联网+”民政发展带来了新的战略机遇。

  (三)“互联网+”是普惠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通过互联网融入生活,提供更加优质、更有效率的公共服务”,建立“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生活管理模式,让每一个个体体会互联网技术带给他们的生产、生活、创新创业的巨大便利性”,从民生角度看,“互联网+”就是便民利民,就是民生。据统计,到2015年年底,我国互联网用户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网民规模全球第一,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人均每天上网4小时;农村网民1.95亿,50%以上的能通过手机APP进行交流沟通、获取资讯、学习娱乐;据年鉴统计,全国政务微信公众号17万多个,累计阅读量超过15.3亿次,这些都表明,“互联网+”民政已具备发展的土壤。尤其是近两年掀起的在线教育、网络约车、网上购物等热潮,更多的群众希望足不出户就有更好的生活体验。民政的每项服务,针对的群体都很多,与广大群众直接联系,如何简便流程、优化服务,是今后发展的重要方向,不仅提高民政效能,也提升社会满意度,减少矛盾冲突,今后需要进行重点突破。

  (四)“互联网+”是创新驱动。从行业发展来看,一旦与互联网连接,就会有无限的想象空间,带来无数的创新。湖南民政部门已经在这方面进行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比如,在推进精准救助中,各地普遍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系统,与部门资源互联互通,不仅高效,而且科学,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又比如,各地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上,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把老人与家政公司、社区医院等连接起来,老人需要什么样的服务,通过网上预约定制,就可上门服务,有了更好的生活体验。民政服务的内容很多,但基层基础不强,人手短缺,在面临急难险重等任务时,很大程度受技术、人力资源制约,比如社会救助、临时救助的申报、殡葬管理服务、救灾报灾等领域,尤其今后个性化、快捷化的需求激增,必须加快创新,互联网是今后的不二选择。

  二、牢固树立互联网+民政思维

  推进民政“互联网+”战略,不能以传统的思维和方法来推进,要牢固树立跨界融合思维,立足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专业性,结合民政工作特征,牢固树立五种思维。

  (一)人本化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也是民政的职能和职责所在,与互联网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因此,推进“互联网+”民政首先要解决“+”什么的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互联网+’,最重要的就是+人,真正以人为本,公平可及、便捷普惠,创新发展与放大人的价值,促进各得其所”。可见,“互联网+”人是“互联网+”的起点和归属,是文化形成的决定性因素,是向更多要素、更多方向、更深层次延伸的驱动力。一方面,“互联网+”要尊重人性,精准发现社会需求,找准服务定位,注重对象体验,通过当前大数据分析出不同对象的服务需求,建立精确到个人的服务管理模式,增强社会对“互联网+”民政的获得感;另一方面,要有互联网精神,打破大包大揽,尤其是涉及公共服务,相信高手在民间,建立必要的平台,连接供需双方,推进个性化订制,丰富供给的多样化,增强社会参与度。

  (二)社会化思维。这也是为什么要“+”的问题。从民政发展看,职能不断拓展,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尤其是今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政部门如何处理供给过剩与个性化、多层次服务不足等矛盾,选择“互联网+”,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扩大公众的参与,是对“绿色”“开放”发展理念的深度诠释。一方面线下向线上拓展,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创新领域,政府搭建信息平台,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会根据自身优势,主动参与进来,成为提供者和中介者,不仅政府可降低投入和服务成本,也增加了服务对象的选择机会,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智慧民政”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线上向线下延伸,更加注重服务对象体验,关切网民留言和用户信息反馈,能及时找准民政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引导市场发展方向,尤其是对敬老院、福利院、社区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科学布局,调剂服务对象覆盖范围,能够更大程度提高社会使用效益,也能节约政府资源。

  (三)法治化思维。“互联网+”经济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也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监管。当前国家已经制定一系列互联网管理规定,工信、公安等部门相继采取有力措施,互联网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但发展“互联网+”民政,还是要解决怎么“+”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环境。一方面,加快民政立法进程,涉及老百姓利益相关的,要补缺项填空白,提高立法层次,形成法治规范,保障群众正当权益,比如今年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慈善法就是很好的案例。立法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实体服务需要,更要考虑互联网发展的需要,有法可依,避免滥竽充数、以次充好。另一方面,要强化执法监管,通过简政放权,宽进严出,对于假冒伪劣服务产品和侵害服务对象权益行为,要敢于亮剑,严肃查处,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主动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取消牌照,在互联网上公开通报,精准推送信息到用户。

  (四)标准化思维。发展“互联网+”,“+”的前提是质量,是信任。从当前很多群众网上购物的经验看,最大的困惑就是产品质量不过关,与产品宣传不一致,“互联网+”民政重点也要解决质量问题,不论是窗口服务,还是互联网服务,都要加快标准化建设。一方面,要完善民政标准化顶层设计,加强民政标准制定,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尽快出台养老服务、救助服务、社区建设、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标准,逐步完善机构建设、管理服务、绩效评估等标准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质量控制,从严贯彻标准,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等手段,推动各项标准在各个民政业务领域真正落实到位。要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对通过互联网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各个主体开展质量评估,建立负面清单和用户反馈机制,既能督促参与主体自身提升服务品质、塑造品牌、实行连锁化经营,又能运用大数据扩大用户监督,自主选择高质量服务。

  (五)信息化思维。“互联网+”代表着信息化新的发展方向,越是发展“互联网+”,越要树牢信息化思维,重点要以互联网的精神、价值、技术、方法等推进民政工作。互联网发展的关键是数据,包括收集、集成、处理、利用等各个环节。从世界大数据发展历程来看,美国对数据的收集和利用做到极致,最初是开展人口普查,服务各州的众议院席位确定,最后铺开到各个行业,从美国的顶层决策和社会普通成员的经济席位,都对数据集成加工产生浓厚兴趣,很多专家认为,美国的经济发展,大数据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发展“互联网+”民政,一方面要加强数据收集加工,覆盖到民政各个领域,通过统计,分析发展规律,找准市场需求,以大数据服务决策,服务市场,形成同频共振;另一方面,要有更加开放的姿态,推进数据惠民,不仅是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只要不涉密、不涉及个人隐私等,也要与社会共享,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造成信息不对称,成为“互联网+”的短板,甚至直接影响“互联网+”的社会化进程。

  三、聚焦“互联网+”民政重点领域

  发展“互联网+”民政,要配合各级政府“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是便民、利民、惠民,只要工作有需求、老百姓有需要,就要优先发展,加快发展。当前,根据民政工作方法创新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服务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重点要在四方面进行突破。

  (一)“互联网+”基本民生。充分发挥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利用好互联网,有效整合资源,精准识别,促进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大力发展“互联网+”精准救助。除健全完善低保信息系统、低收人家庭认定平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外,重点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设,整合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参与社会救助的社会力量等救助资源,实现各级各类施救信息与救助需求信息互通共享,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过度救助和遗漏救助,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效益。二是大力发展“互联网+”救灾。强化自然灾害预警、救灾应急指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救灾减灾工作的全覆盖监控与实时指挥调度。加强现代通信技术、卫星感应技术运用,改善基层报灾终端,开通减灾知识APP,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三是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深入贯彻慈善法,鼓励发展互联网慈善,利用网络募捐等新形式,打造慈善品牌,拓展募捐渠道,引导广大群众参与,营造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慈善资源共享,有针对性地进行慈善援助。四是大力发展“互联网+”涉军保障。逐步建立全省统一互联、资源共享的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退役士兵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服务。建立和完善全省优抚数据信息平台,提高优抚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互联网+”公共服务。民政公共服务对象已经由特定群体向全体居民覆盖,群众的选择更加个性化和多样化,民政部门搭建好平台,除提供兜底保障服务外,还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一是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养老。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老人健康电子档案,汇集居家养老需求信息,统筹调度养老服务商户,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康复、情感关怀、紧急救援和信息咨询等服务。支持市场向老年人提供智慧养老产品,及时培育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示范企业。二是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事务。推动互联网与殡葬服务融合发展,加快殡葬行业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行电子“火化证”制度,实现殡葬数据与公安、卫计委、人社等部门实时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婚姻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婚姻登记微信预约,方便公众在指尖上预约婚姻登记事务。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流浪救助管理服务,健全城乡一体化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研判、分派、跟踪和反馈机制,确保每条信息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三是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地名。探索“网络门牌”新模式,弘扬具有湖湘文化特色的地名文化,加大应用开发力度,实现全省区划、地名、边界信息的及时查询和便捷服务。

  (三)“互联网+”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政部门应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一是大力发展“互联网+”社区服务。建立社区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线上联通社区各类组织和全体居民的服务需求,线下联通政府公共服务资源、社区服务资源、社会组织服务资源,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立体化的服务需求。通过“网上议事厅。.社区微博”、微信群等网络数据平台,开启社区020服务群众新模式,在提供各种民生便利服务的同时,激发越来越多居民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二是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组织。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式,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社会组织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社会组织网上审批、社会组织电子档案管理、综合统计分析决策支持、数据交换功能,以信息互通和政务协同为目标,实现相关部门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共享,满足“互联网+”各领域对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需求。三是大力发展“互联网+”志愿服务。探索开展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网络化,采取与院校合作的方式,实现网络教学,及时帮助社工人才更新知识。依托互联网搭建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平台,通过服务终端详细记录志愿者个人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相关信息。

  (四)“互联网+”惠民政务。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构建一体化惠民政务在线服务平台,第一时间感知网上民政态势,畅通网络惠民渠道,让广大服务对象共享“互联网+”民政的获取感。一是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全面梳理涉及民政对象的办理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以统一的民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民政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为支撑,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实现民政政务事项“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理”,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二是大力发展“互联网+”审批。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要求,建立电子服务大厅,实行编码管理,将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府12345平台管理,将民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关进“数据铁笼”。三是大力发展“互联网+”问政。开设“网上接待室”“民生直通车”等社交化网络互动平台,运用网络媒体开展社情调查、民意测验、准确研判群众所思所想,汇聚群众智慧开展科学决策。推进“互联网+”信访工作,建立网上信访、来信来访、电话来访与直接来访相结合的综合信访模式,畅通网上举报和诉求渠道。

  四、夯实“互联网+”民政基层基础

  全国各地在发展“互联网+”民政中,都有很好的探索,但也存在很多短板和不足,今后要着力解决这些不相适应的问题,统筹规划,发挥好主体责任。

  (一)搞好顶层设计。当前各地都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民政部门在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要专门编制“互联网+”民政发展规划,配合各级“互联网+”行动,跻身党委政府发展大局。要整合资源,以优质产品的思维,在内部打破行政堡垒,在外部实现共享,尤其是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涉及面广的服务,促进审批在内部的简约内循环,服务便民的外部大循环,发挥出互联的优势。要统筹规划建设民政各类信息系统,构建民政大数据全业务平台,优先建设群众急需的、市场急要的、工作必要的,统一开发、统一端口、统一标准,避免系统不能融合,形成“信息阻隔”问题。

  (二)加强数据应用。这是发展“互联网+”的基础。要加强民政统计工作,科学设定统计内容,准确洞察社会需要,收集的统计数据既要便于工作使用,也要通过集成处理,服务市场发展。要促进部门资源共享,避免“数据孤岛,,,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推进民政系统与其他部门系统的连接,促进民政信息向全社会开放,整合包括其他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在内的第三方提供的数据,尤其是动态发展中的涉及民生信息。要加强信息开发利用,对海量的民政民生数据要快速、灵敏地作出反应,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促进数据的增值利用,逐步建立高效能的智慧民政。

  (三)融合社会力量。互联网是开放的平台,建设“互联网+”民政也要引入社会的参与。要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建成的平台需要向社会开放的,引进专业团队进行运维,敏感感知社会需求,提高群众参与度,发挥出平台的社会效益,增强服务对象获得感。要大胆“借船出海”,打破政府大包大揽'尤其是现在兴起的新媒体和微信等,民政部门要主动深化合作,发挥出他们用户群多、精准推送功能强、深化融合度高的特点,加快智慧民政进程。要增强系统的社会针对性,突出简便、实用,发挥出指尖对话、一键呼叫等优势,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

  (四)强化保障措施。要加大民政“互联网+”行动建设经费投入,将信息系统项目纳入民政重点工程,多渠道争取足额保障建设资金。要加强民政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化教育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既熟悉民政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同时筹备建立“互联网+”专家委员会,借助信息化专家“外脑”为“互联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要强化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坚持信息网络安全与“互联网+”行动同步规划建设、同步管理运行,加强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防范和维护管理,确保民政各类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